发贴:钱路律师
从2005年5月16日起,加拿大移民部采取新的政策,凡是在加拿大公立的大专或大学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加拿大合法工作的时间,将延长为两年。
移民部原来的政策规定是:在加拿大的公立的大专或大学完成了一定的课程并获得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可以在毕业后在加拿大合法工作一年。
此次移民部所颁布的新政策,将允许外国学生将其实习工作签证的时间延长到两年。
这项新政策的实施背景是:过去,许多在加拿大毕业的留学生,以前并没有任何工作经验。不能够成功移民加拿大。毕业后在加拿大工作一年后,有了必要的工作经验,可以办理加拿大移民了,但因为他们的合法身份时间已经到期,必须离开加拿大,因此,还是无法合法地逗留在加拿大,直到他们的移民身份被批准为止。新政策将允许他们在加拿大有更多一年的工作和合法的逗留的时间。届时,他们的移民身份就应该已经获得批准了。
移民部的此项新政策,目的是要吸引更多的外国学生来加拿大留学。移民部长在新政策发布时,公开明确表明了这一目的。
在新政策下,毕业后的实习工作签证还有以下这些要求:
1、 此项实习工作许可签证仅适用于公立学校学校的毕业生。任何私立学校的毕业生,均不可享受此政策;
2、 毕业生必须自己找到一份工作,并提供一份由雇主所发出的工作邀请;
3、 学生所读的课程,必须与实习工作的性质相对口。
4、 在加拿大的学习必须是全职的;
5、 实习工作许可证的期限,不超过该毕业生在加拿大的读书期间。例如,一个申请人想获得2年的实习工作许可,则,该申请人必须在公立学校完成了至少2年的课程。(一年期的硕士毕业生就不能获得两年期的实习工作许可。)
6、 实习工作许可证的申请,必须是在其毕业的90天内递交到移民局。否则,就不能申请。(何为“毕业”的时间?到底是收到最后的成绩单的时间,还是收到通知,可以毕业的时间,还是毕业典礼的时间?移民部在执行政策时是有一定的灵活性的。)
移民部将与2005年5月6日颁布详细的实施细则。这些细则,对于词新政策的解释,有重要意义。例如,目前移民部规定,两年有效的工作许可证,不可以适用于:大温哥华地区,多伦多地区和蒙特利尔。那么,如果一个毕业生在以上三个城市之一的城市,毕业实习了一年,是否可以换一个小城市,找一份工作,来延长他们的第二年的工作许可证呢?这是要等待移民部的实施细则来做最后的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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