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德国下萨克森州议会通过了关于该州公立大学收学费的法律,该州由此成为德国第一个公立大学收学费的州。随后,北威州、萨尔州、巴符州、巴伐利亚州等相继出台了公立大学收费法案。
此前,德国各州的公立大学均实行免费制度,只有部分公立大学对攻读第二学位的学生或学习时间超过一定期限的学生征收一定学费。
根据德国各州的收费进程表,北威州将从2006/2007冬季学期向所有新生征收学费(德国大学实行夏冬两季制),学费每学期500欧元。而萨尔州将从2007/2008冬季学期开始征收每学期500欧元的学费。巴伐利亚州和巴符州等也已经作出了2007年夏季学期收取学费的决定。
有关高校收费的讨论在德国进行了10年,各方观点针锋相对。截至目前,在全德国范围内有相当多的州已经实施对超长学期学生收费。而在北威州等州,已经开始了对新生征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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