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来到北美,我们按国语拼音或粤语拼音写出来的名字,让外裔人正确拼读出来十分困难,要你一次次的纠正,十分尴尬麻烦。
在课堂上被点名,老师的发音不准与原名发音大相径庭,你即使被点名了也不知道,仍是一脸茫然,无动于衷。也有可能你的名字原本音韵动听,寓意深远,从外裔人口中冒出来,却是变得音调怪异,滑稽,与原意相差十万八千里,比如“超凡”变成“炒饭”,“姚明”变成“要命”,让你哭笑不得。总之,外裔人读中国人的名字,读的人吃力听的人难受。
于是大家入乡随俗,纷纷给自己取个好听易读的英文名,于人于己都方便。 选用的英文名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同名的机率十分高。一班学生中,同名的有好几个,老师只好在他们的名字后面加上 number 1, number 2 或A、B、C 以示区别。
在公共场合叫着朋友的名字打招呼,回头的人也不止一两个。有时跟朋友谈论某人,说得久了才发觉彼此谈论的竟是同名的两个不同的人。
我的朋友中有四个叫 Wendy ,如果她们其中一位打电话找我,家人给我留话,但不知道哪位 Wendy 找我,我还得一个一个 Wendy 打电话过去问,真是麻烦。大家为了方便才起英文名,但起英文名的人多了,英文名用滥了,也不一定那么方便了。
名字本来就是一个符号,英文名更是正式名字外的另一个代号,并没有正式名字的地位,既然没有地位就可以随便。有些人起了一个英文名字,叫久了腻了不喜欢了见到有更喜欢的,马上另起一个。
有些人起英文名起上了瘾,心血来潮就改一个,走马灯似的不停换,以前叫“Jennifer”,过了段日子变成“Cathy”,上次见面已改成“Eva”,将来还不知道要变多少花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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