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讯(本报记者)“趁我在国外留学之机,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我的老公竟然利用假结婚证和假身份证把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30多万的房子以19.5万元的价格给卖掉了,这简直是太荒唐了!”昨日,合肥王女士向记者倾诉了丈夫的所做所为。
据王女士介绍,她和丈夫于1998年结婚,当初夫妻两人关系相处得很好,后来因种种原因感情开始不和。2003年7月,她到国外留学读研究生,在读研的过程中,丈夫就对她的生活费及学费不予支持,因此,2005年6月,她以长期分居及感情不和向丈夫提出离婚。2005年7月法院以夫妻分居时间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离婚条件及感情尚存为由判决离婚不成立。
2005年12月17日,她研究生毕业返回合肥,晚10:00左右从骆岗机场下了飞机后就提着行李直奔家中,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无论怎么按门铃,屋内的人都不愿开门,双方僵持了1个多小时后,警方赶到了现场,最后得知房屋已被其丈夫卖给了别人,她已不是该房屋的主人了。令她感到蹊跷的是,在没有她签字的情况下房子竟然能过户。翌日她便来到合肥市房产局包河分局问个究竟。结果发现,丈夫是利用假身份证和假结婚证办的房屋过户手续。假身份证和她本人的身份证的区别是,照片是另外一个她不认识的女的,发证日期相差了一年,名字、地址等都没有变。结婚证除了上面的照片换成了另外的那个女的外,其余没有任何改变。房屋买卖合同上的签名及手印都是别人以她的名义签的和按的。
王女士告诉记者,房屋是她和丈夫结婚后分的福利房,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她家的房子可以卖到30多万,而丈夫却以19.5万的价格给卖掉了。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看出,价格之所以这么低,丈夫就是想在她回国之前卖掉有很大的关系。在发现丈夫使用假身份证和假结婚证把房子卖掉后,她立即报了警,但到现在都没有结果。今年3月中旬,她把丈夫及房屋的购买人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撤消该房屋买卖合同。目前,法院还没有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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