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月十七号起,加拿大移民部将对担保在加拿大境外的配偶,同居一年以上的未婚夫妻,未独立的直系子女采用新的申请方法。许多消息和不当解释引起了许多混淆和误解。文武律师希望通过下列的说明来澄清一些法律概念。
加拿大移民部在2002年六月前采用分步申请法。在此方法下,申请人申请配偶和未独立子女移民来加必需首先向移民部密西沙加中心提交申请人担保申请。在申请人担保申请批准以后,移民部密西沙加中心再通知加拿大驻海外使馆(比如中国北京使馆),并寄一份移民申请系列资料给申请人(担保人),然后由申请人寄给在海外的被担保人。在海外的担保人需把移民申请递交到当地加拿大使馆,在接到使馆体检通知后再由指定的医生体检。
加拿大移民部在2002年六月实行同步申请法。在此方法下,申请人和被担保人一起提交担保申请和移民申请。在担保申请批准以后,移民部密西沙加中心通知加拿大驻海外使馆(比如中国北京使馆),加拿大驻海外使馆然后通知被担保人进行体检。
在今年2月底新的同步申请法下,被担保人先进行体检,然后把担保人的担保申请和被担保人的移民申请,连同体检结果一起递交给移民部密西沙加中心。加拿大移民部希望通过这一方法来缩短一些申请时间。
所以,此一新法有其局限性。具体表现为:
(1) 新的同步申请法仅适用于担保在境外的配偶,同居者和未独立子女(overseas process),它并不适用于担保在加拿大境内的配偶,同居者和未独立子女(inland process)。 它也不适用于担保在加拿大境外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等的担保移民。
(2)新的同步申请法仅仅修改了何时体检,它对体检的本身,无犯罪公证等没有任何改动。它对申请本身的要求也没有任何改动。
在新的同步申请法下,被担保人必需在体检以前填写并携带一份表格去见指定的医生,医生然后把体检结果提交给加拿大海外使馆。
如果你有法律疑问的话,请与文武律师或前移民官戴维联系。我们是律师,不是移民顾问。(416) 591-8828 www.wwu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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