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文章题目,也许有人会问:遇到什么大官司了?受了多大委屈?要告什么人?的确,提起“官司”,我们可能会联想到某些熟知的艺术形象,如关汉卿笔下的窦娥,评剧中的刘三姐,张艺谋电影中的秋菊……说实话,碰上官司的人毕竟是极少数,也很少有人跟“上诉”沾边。普普通通老百姓,安安稳稳过日子,谁想走上法庭呢?然而在英国,为了一件小事,我们却“告”了人家一把。
前年夏天,我带女儿来英国剑桥与丈夫团聚。女儿刚刚在国内读完小学,到英国后要继续接受教育。8月下旬的一天,我们去郡政府给女儿报名,希望女儿能到柴斯特顿中学就读,9月初这里的中小学就要开学了。按照预约时间,我们一家人准时来到接待室。不料,负责此事的史密斯女士告诉我们,柴中已经满员,女儿只能去离家较远的曼纳中学。“那什么时候能转学?曼中离我家太远,我们又没有汽车……”我忧心忡忡地说。史密斯女士宽慰我们道:“我先把你女儿列入柴中候补名单,一有空额,马上就可以转入。当然,等待时间的长短,要看你女儿在候补名单上的位置以及学校的接收能力……”人家说得合情合理,我们也不好继续唠叨,
曼中离我家有一英里的路程,让女儿骑自行车我们不放心,于是每天步行上学,我和丈夫早晚轮流接送。从家里到学校需要25分钟,这就意味着女儿每天路上要花50分钟,而我们接送每天要花100分钟。这样折腾一个月,我们有点招架不住了,而且一些朋友告诉我们,柴中的学习条件、师资力量以及校风都要比曼中好。于是,我们再次给郡里打电话,试图让他们理解我们的难处。电话里传来的问话很令人惊讶:“你们提出上诉了吗?”“什么?哦,没有。”“如果不满意,你们有权上诉,我会把表格寄给你们。”“只有这个办法了吗?”“是,要不然只有耐心等待。”听了这番话之后,我和丈夫开始讨论是等待还是上诉的问题。一位在英国居住多年的朋友告诉我们,一定要试一试,因为英国人很怕投诉。既然别无妙计,那就试一试吧!我们终于递交了上诉信。
11月下旬,郡里寄来了一封信,把“开庭”的日期和地点通知了我们。12月10号,我们又收到了郡里寄来的一大包材料,里面有一本厚厚的《中学生家长须知》、柴中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我们与郡政府之间往来的所有电子邮件的打印件和信函的复印件。
12月14号是“开庭”的日子。早上,我和丈夫特意梳妆打扮了一番,丈夫扎上领带,穿上黑色羊绒大衣,我也换上了一套西装套裙,略施粉黛,两个人看上去都非常正式、端庄。其实,我们心里却一直在敲小鼓。去郡政府的路上,还在讨论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丈夫说:“恐怕希望不大,柴中已经满员,怎么会再往里塞人呢?”我说:“既然走到这一步了,就得硬着头皮去争取,况且我们也有我们的理由。”“那是当然,自己先没了底气,怎能让人家信服?”两个人互相鼓励,心里似乎踏实了些。
9点20分,我们来到了郡政府,说明了来意,登记处发给了我们每人一张胸牌,让我们坐在门厅里等候。不一会,来了两位西装革履的先生,微笑着向我们作自我介绍,一位来自郡政府,他说他将代表剑桥郡和柴中申辩;一位是郡里聘请的律师,主要是监督整个陈述、答辩过程、并决定过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但他不参加投票。我们一起上楼,来到三楼一间宽敞明亮的会议室。里面已有三人稳坐于宽大的会议桌前,坐在中间的是一位中年女士,名叫埃米·约翰逊,右边是一位老先生,左边是一位中年男士。他们三位就是今天受诉小组的成员,类似于法官和陪审团。我们上诉能否成功要由他们三人投票决定。
人少厅大,给人一种空荡不安的感觉。互致问候之后,我和丈夫踌躇着不知该在哪里落座,约翰逊女士微笑着说:“请便,坐哪儿都可以。”我们就近坐下,坐在我们这边的还有郡里那位先生,律师坐在三位小组成员和控辩双方之间。约翰逊女士接着说:“请不要紧张,这并不是非常正式、严肃的辩论。”很显然她是今天的主席,但令人纳闷的是,她面前的牌子上却写着“非专业成员”。我想起郡里寄给我们的材料,上面说,按照规定,受诉小组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有两位非专业成员,还有一位是学校教师。今天他们的人员安排正是按此规定执行的。据说,学校教师主要从孩子和学校两方面来评判哪一方陈述更“合理”,“非专业成员”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门外汉”,他们只根据个人感觉判断哪一方更“合情”。约翰逊女士首先向我们介绍在场的每一位成员,受诉小组成员中,那位中年男士和约翰逊女士一样,也是“非专业成员”,那位老先生是一位退休教师。环顾四周,小组成员、律师和郡政府代表,个个衣冠得体,正襟而坐,但并不冷峻可畏。每个人都面带微笑,显示着十二分的善意和真诚。
约翰逊女士介绍完程序后,受诉开始。首先由郡里那位先生代表剑桥郡和柴中陈诉拒收理由。只见他手持校方提供的一叠厚厚的材料,侃侃而谈:一、目前学校已经大量超员,全校学生人数比规定的招生数超出近百人;二、学校的教学楼正在维修,缺少教室,某些课如食品技术课不得不停上;三、师资短缺,学生得不到应有的关照;四、校方资金不足,不能使每个学生受到应有的教育,有悖“充分发展”的原则……。不得不承认,学校的理由非常充分。我在心里暗暗叫苦:今天的官司恐怕打不成了。虽然我们有自己的理由,但我们的困难毕竟只是个人的困难,小小的家庭在一个拥有一千名学生的国立中学面前算什么呢!此时,我心里不由得紧张起来。看了看丈夫,他却不露声色地听着,似乎比我冷静得多。
轮到上诉一方开始陈述了,丈夫开始不紧不慢地表述我们的理由。第一是客观原因,我家离学校太远。每天上学,孩子路上耗时多,家长接送更是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虽然这样有利于身体健康(丈夫不经意地开了个玩笑,大家都笑了。),但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如果能转到柴中上学,孩子步行六、七分钟就到,也不用父母接送。第二是主观原因,关系到孩子的心理健康。我们只有一个孩子,家里没有小伙伴,孩子希望附近有几个好朋友,放学后或者周末可以在一起玩儿。但附近的孩子都在柴中上学,不在同一个学校,很难成为朋友。所以,女儿每天都感到很孤独,长此以往,我们很担心她的心理健康。
陈述完毕,控辩双方开始互相提问,受诉小组成员也问了一些问题,诸如来英国多久了,学校对孩子功课是否有特别辅导,孩子喜不喜欢她的学校等等。借着这些提问,我们又继续补充了一些转学的理由。四十分钟之后,辩论完毕,约翰逊女士宣布受诉结束。她微笑着告诉我们,三天后将把受诉小组的决定寄到我家。最后,大家互相道谢告别。出得门来,我和丈夫相视而笑。虽然我们还不能预知结果,但上诉时正式而友好的气氛让我们感觉很舒服。
12月17号早晨8点,“啪达!”一声,一封信从家门的投信口中飘落下来。我们一家三口争先恐后地冲向门边,捡起那封信,果然是郡政府寄来的。匆匆忙忙地撕开,只见里面赫然写着:“校方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你们的上诉成功了!”
如今,女儿每天都高高兴兴地自己步行上学、回家,节省了我和丈夫好多时间。一家人去了一块心病,感觉很顺畅。
说实话,这件事的成功有些出乎我们的意料。也许是因为出国时间不长,对于英国人如何看待事情、如何解决问题还不熟悉,也许是因为对于自身的境况缺乏信心,我们自始至终对上诉一事心存疑虑,谁对结果都没把握。
其实,不管上诉结果如何,这件事都会引发我们的一些思考。在英国,一件小事也有章可循;个人利益有时并不亚于集体利益;人们对待一件事情,不仅看它是否符合规定和原则,也看它是否符合常情常理。让专业人士和非专业成员共同决定一件事,也许就是要二者兼顾吧。
我想,要是我们中国也有一些类似的组织和机构,帮助老百姓解决不大不小的问题,该省去多少麻烦啊!但又一想,这样的机构要做出公正的决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首先要有制度保证,还要求工作人员公正无私,这也许正是目前我们所缺少的。文/於斌(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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