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各地八个律师公会的代表周六在多伦多签署合作协议,使在不同省份内执业的律师可以到另一省份内提供法律服务。
据加通社讯,加拿大律师公会联盟(FEDERATION OF LAW SOCIETIESOF CANADA)主席狄克逊(SHERRON DICKSON)表示,全国流动协议(NATIONAL MOBILITY AGREEMENT)的目的是要协调在加拿大不同司法区内执业的律师可以临时、甚至永久到另一司法区内执业。
签署新协议的包括亚省、卑诗省、沙省、缅省和纽芬兰省的律师公会,新斯高沙省辩护律师公会和安省律师公会。魁省辩护律师公会也签署协议,但引用不同守则。
根据协议,律师可不需执照在另一司法区提供法律服务最多一百天。协议同时呼吁成立全国性执业律师登记处。如果符合某些条件,执业律师可以不需经过考试而转到另一司法区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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