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龙宽
我在飞机上吐了个天翻地覆。站在海关人员面前我的身体发飘,大脑累得不想再转。他要我把身上带着的一大沓美元拿出来给他看,又问我数目是多少,我说大概有五千。这么些钱够支持多久?他问我。
“我父母还会再寄钱来。”这是谎话。
他不信任地看了我一眼,盖上了九个月的签证。
这是1998年1月4日的晚上,第一眼看到伦敦的时候它就在下雨。
去英国对于我所有的朋友来说是一件突然的事,我在北京的生活刚刚进入最舒服的阶段,每天跟一群感情深厚的哥们儿生活在一起,和唱片公司准备签约做专辑。而我放弃这一切跑到英国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十八岁的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英国人,所以在他回国以后决定去找他。
瑞斯克是让我不顾一切飞越万水千山来到英国的人,早已在伦敦有着稳定的生活,他说不愿意见我。马上打道回府的想法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接下来的念头是,我要留下来。我要在伦敦呆下去。
一个人在十八岁的时候从不会设计未来,因此我压根儿就没想过到了英国以后的生活会怎样开始,没给自己设计一条退路。如果不是为了爱情住在这个国家,那么它吸引我的只有音乐,比北京更广阔的音乐空间。
第一个星期我出去买了一份专门登各种免费广告的报纸Loot,在上面给自己登了一条消息:中国女孩,歌手兼吉他手兼词曲创作人,有意组乐队者请打电话。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接到了三十多个电话,但大多数人只是看到了广告上的“中国女孩”而感兴趣,我见到了各种各样不靠谱的乐手,他们不是根本不会弹琴,就是拨弄两下吉他以后就开始对我胡言乱语。
我借住在北京认识的帕特家里,他在伦敦大学上学,我每天白天在街上走来走去熟悉街道,心里想,这里的冬天真暖和。空气因为经常下雨而非常潮湿,温度跟北京的春天差不多。周围的人似乎都在过着井然有序的生活,白天人人都去上班了,路上行人稀少,只有牵着狗的老人和附近大学的学生不慌不忙地在街上走。头两天我走着走着就迷路了,向许多人问路才回到家,被问的人知道我英文不好,都微笑着慢慢讲。
那段时间内伦敦确实给了我非常良好的印象,超市里面的食物之多让我兴奋不已,超市外面有人在卖一种叫Biglssue的杂志,它是专为无家可归的人和失业者办的,售价一英镑,卖它的人每份可以得到45便士。租录像带的商店里有我想看而在中国找不到的全部电影,就是在公共汽车上和地铁里,也像是在看电影一样,有那么多酒鬼、疯子,打扮很酷的年轻人和穿西装的白领上班族并排坐在一起,这一切让我觉得伦敦是一个色彩丰富、充满机会的城市,对于前面未知的生活,我不再感到担心。
我住的地区叫King'Gross,是伦敦有名的红灯区,街上电话亭里贴满了妓女的照片,我把它们都摘了下来,贴在我练琴房间的墙上当做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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