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龙宽
下雨下雨
没完没了地下雨
我爱伦敦
因为它什么也不给你
对一个城市的感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心情。在我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阶段,伦敦就像是我的敌人,我每天都在和它斗争。去年夏天我的乐队去了荷兰演出,看过阿姆斯特丹的水道、热热闹闹的人群、一路上的麦地和风车,三天后回到伦敦。从机场回家的路上,那种反差让我几乎喘不过气来,不知道该怎么继续面对在这里的生活。我最强烈的感觉就是这个城市的建筑是为“大英帝国”的理想而建造的,透出一种高高在上的冷气,并且一概是灰白色或者泛着金属的光芒,哪像荷兰有那么多不同颜色的小房子紧紧挨在一起,让人从心里就觉得暖和,能够闻到生活的气息。
尤其是我住的地方,紧挨着伦敦的金融区,街上有无数家银行,无数穿西装打领带提公文包的人匆匆走过,旁边的地铁站干脆就叫“Bank”。我每天早上和这群人一起走下地铁,困得睁不开眼,但他们每人手上都拿着一份报纸聚精会神地看,仿佛周围的一切与自己无关。
我知道瑞斯克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他在北京逗留的短短几个月里找到了兴奋和刺激,也许甚至感到心里有些东西正在复活,但回到这里,他就要呼吸这里的空气,把脸搁在报纸后面,把身体放在西装里面。我从没有在英国见过他,但环视周围的世界,我就能看见他是怎样变化的。我比天天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都要更加了解他。
解萌从北京带回了照片,那里正是盛夏,人的脸上都是汗珠,眼神里有一种东西,是我在伦敦从来也没有看到过的。那个眼神在说,我活着,我不怕热,也不怕冷,我不怕强烈的感觉。看到这些照片我一下焦急起来,我的十九岁、二十岁在这里度过,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为什么选择了伦敦这样一个环境?周围没有一张动人的脸,伦敦的一年没有四季,冬天不冷夏天不热,一天到晚下雨,这样的气候造就出不冷不热的英国人。但我不是这儿的人,我的血液还会发热发冷,我的身体里有大起大落的基因。这里的一切我可以接受可以习惯,但我永远不会把自己改变。
两年以后我对伦敦的印象终于开始有所转变。主要的原因是我不再为生计奔波,每个月只需要飞往欧洲几次演出就能提供我一千英镑的稳定收入,剩下的时间,大多数都在伦敦家里休息或者在街上转悠。这样轻松的生活使我换了一个角度看伦敦,感觉到它的丰富多彩,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五光十色的大城市之一。我的情绪高昂起来,不再只看见它的灰色,而是看见了更多鲜艳的颜色。红色的公共汽车和电话亭,一大片一大片夏天可以躺下睡午觉的绿色草地,还有电影画面一样的蓝天白云。
最可爱的永远是人。来自地球任意角落形形色色的人。我可以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个阿尔巴尼亚木匠和他一直聊到家门口,可以看一场电影碰到KylieMinogue,可以请租录像带商店里的巴基斯坦男孩到家里喝茶,在自由市场里向科索沃难民买布料。公共汽车上,地铁里,随时可能有人出现在身边并且改变我的生活,每一个角落都潜伏着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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