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我的情况,给参考的人有个对比。我刚考了TOEFL,机考263 (大概相当与625笔考)。我背的是红宝2003,一共有71个lists,所以我的时间是24天。由于要上班。早上6.00起床,到8:30分背3个新的lists。晚上基本上吃了饭就背,直到11点多。由于lists多了,最多的时候复习3*5=15个lists (根据杨鹏的方法)。
我的感受是,用杨鹏的方法之前,最好先背过1,2遍不限时间的,我不知道有没有人一开始就用这个方法,背完了并且感觉效果不错的。早上的2个半小时,我觉得背得时间不够,背完了头昏脑胀的。我在考toefl之前,懒懒散散背过2遍了,由于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前面的lists比后面的熟悉多了。所以越往后感觉越困难,最后这几天我都要垮了。
我觉得背的时候,不要只追求速度,我看了一些文章,说要过得很快,关键是次数多。对我是不适合的。我用笔写,而不是只看。这样速度会慢些,不过会记得牢一点。背的时候,放一本笔记本,把能够想起的联想都记下来。象同义词(chalice, goblet,等等),拼写相同或相近的(aquiline, porcine, feline, bovine, canine ....等等),都记下来。总之你看到这个词,无论你会想到什么东西,都把它放到一起。这本笔记本现在使我背完后最宝贵的财富了。
无论我写多少笔记,背多少遍。总会有记不住的。我把他们记下来,贴得满屋子都是,见了就背。嘿嘿,背住了不少噢。
不管怎么说,我终於背完了。至於效果,引用我和我太太说的,虽然我还没有游过这条河,现在终於知道这条河有多深了,不至於以为它是一个海了。(一开始翻开红宝,满目疮痍,全是不会的,的确象进了汪洋大海了)这三遍下来,我觉得我记住了50%。打算再花3遍把它记牢。其它的也总有个印象。
正如很多前人指出的,背单词就是不断重复重复。次数够了,就记住了。无论方法还是笔记本都是提高效率的。没有这些东西,只要次数到了,你也照样能够记住。
如果有xdjm,在背完后,大部分都记住了,请告诉我一声,让我知道还有改进的可能性,先谢谢。
如果你有什么更好的想法,请回贴,或者告诉我。
写在背完红宝2003的那一天,和所有G友共勉。
作者:dogsh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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