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国人为"下岗"而焦虑不安的时候,德国的许多人却向往失业。对这样的怪事,你一定觉得不可思议,可这完全是真的。
尼若女士是我认识的第一位向往失业并已实现这一愿望的德国人。见第一面时,她自我介绍说她叫"钟雯"。她说这是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学汉语时用的名字。这位已有两个孩子的妈妈,1994年离婚后一直在波恩的一家三星级旅馆工作。但1996年8月却突然提出辞职,理由是不适应那份工作。
"其实,我是在找借口失业。失业了会享受比工资更丰厚的福利。"她看我满脸的疑惑,便进一步解释道:"我上班时,每月工资2000马克,比我两个孩子的福利金还少800马克,这工资中还要上缴近70马克的税费,最后剩下的只有我两个孩子的福利金的一半。而我失业之后,虽然没有工资,但每月可领到相当于原工资总额67%的失业补助金。同时,还可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既自由,又可创收。"
她所说的"自己喜欢的事",其实就是做中国人的导游。她辞去旅馆工作不久,经在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工作的一位校友牵线,在中资企业"飞扬"旅游公司专为来欧洲的中国公务考察团做向导服务。这种雇佣关系虽然是松散式的,但每陪一个团的收入却是不菲。除旅游公司按时支付工资外,考察团还得视团员多少按当地规矩为其支付小费,小费按天支付,每天30~100美元不等。除此之外,如果她所服务的考察团的团员在旅游商场买了东西,她还可得到商场付给的数目不小的一笔回扣。这一系列的进项都不需上税。因为是松散式用工,没有履行用工登记手续,所以她的失业补助金仍然照领不误。
在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恐怕没有人不认为失业是一种不幸。而钟雯却深有感触地对我们说,在德国,工薪阶层的人已经形成这样的共识:"失业是福"。她说,这并不是就业观念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是政府的福利政策和税务政策的"引导"结果。
上班拿工资的人以缴各种名目的税、费为社会做贡献,尤其是东西德统一以后,不仅税赋更高,而且,每月还要从每个人税后工资中扣除2%作为扶持东德地区的专项基金。现在的税费总额几乎占每月工资的三分之一。而不工作的人却可以靠福利过得很滋润,有的人拿着丰厚的各类救济金旅游度假,甚至周游世界;还有为数不少的人凭着上大学免费的政策,竟十年八年地在大学里进行"再教育"。钟雯说她中学的一位同班同学至今还在海德堡大学读书,而她在北京上完大学都工作好几年了。钟雯抱怨说:"这样的社会分配机制,谁还愿意为生存而上班,谁又有必要为生存而上班呢?"
我开玩笑说:"你千方百计地辞职,算不算是钻了政策的空子,也就是说,投机?"钟雯却一本正经地答道:"这不是投机的问题,而是政策给了我机会,给了不工作也可以生活得很好的机会。有这个机会不去利用,难道做白痴吗?"
钟雯举例说她有个邻居叫莱米多,结婚十多年都没要孩子,怕养孩子麻烦。但没孩子就不能有相关的福利,靠夫妇二人的工资,总觉得入不敷出。1995年他们向政府有关当局申请,从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孩子,由此每月获得福利金1600马克,比一个人的税后工资还多。为了获得更多的福利收入,1996年夫妻二人又导演了一桩离婚案。在法官面前,夫唱妇随,一致强调非离不可。在财产分割方面,莱米多"发扬风格",主动提出房产全部归女方。法官见二人都是死心塌地要离,财产方面双方又达成了一致,只好照此判决。离婚后,夫妻生活却是依然如旧。而办了离婚手续后的第二个月,莱米多如愿以偿地分得了一套"社会房"(救济房)。他按事先的计划将这套房私下转租出去,每月收房租近3000马克,这笔收入相当于他们夫妻二人的税后工资的总额。
据报载,德国在1995年底的失业人数是400万。德国政府曾在之后的两年中做过许多鼓励就业的工作,如发展第三产业,拓展就业渠道,限制招用外籍人员等等,但最终无济于事,失业人员不仅没有下降,到1997年底,反倒增多了近50万人。
为什么会如此呢?科隆德国经济研究所的一位社会问题专家指出:降低税赋才是鼓励就业的根本出路。如果一个国家长期用高税收来支撑高福利,那就无异于是限制再就业,鼓励失业。看来,这位专家道出了德国失业大军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在波恩的一家中餐馆,我们碰到一位叫斯里尔的中年男子,他原在波恩大学的一所公寓做管理员,失业已经两年了。但在这两年中他从来没有真心地去找过正式工作。问他为什么不去找,他却反问道:"找工作有什么好处?像我这样没有特殊技能的人,找份正式工干,月薪也就2000马克左右,缴完各种税费,所剩的还没我现在所拿的失业补助金多,又何必舍多求少呢?"
从德国回来,我把这件事讲给我的朋友听。朋友羡慕极了,说:"那才是理想社会。"我说你错了,一个高税收支撑的高福利社会迟早是会崩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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