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后,真正做到安居乐业是个充满了挑战的过程。而挑战之一就是新移民因为不熟悉加拿大的法律,而在工作中受到雇主不公平待遇,这样的事时有发生,因此了解相关法律以保障自己作为雇员的权利尤为重要。 加拿大各省劳动部(Ministry of Labour)负责制定各省的就业标准法案,以明确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安大略省(Ontario)于2001年9月4日起开始实行最新的就业标准法案(Employment Standard Act),该法案规定了诸如安大略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间等劳动法规,下面的这些例子和说明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最低工资
例一:你找到了一个餐馆服务员的工作。老板说因为你可以得到小费,所以他一小时只付给你5元现金。他这样做对吗? 说明:一般而言,老板应以支票方式付给你工资。直接以现金支付工资有逃税的嫌疑。但即使是付给现金,也应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即一般工作每小时6.85加元;18岁以下学生每周工作28小时以下的,每小时最低工资为6.4加元;在家工作的人每小时最低7.54加元;饭店招待每小时最低5.95加元,小费不计入最低工资。因此,老板每小时只付你5元工资是不对的。
例二:你受雇于一家公司,上门推销保险。老板规定了你推销的区域,并用车把你接到那里,他说你的工作相当于自雇,所以你没有最低工资,他可以这样做吗? 说明:老板这样做是不对的,实际上他是把你当成雇员使用,却不给你最低工资。怎样判断你是不是自雇呢?如果老板控制了你的工作范围,为你提供工作所需要的工具,你的业绩会影响他的收入,那么你就不属于自雇而是受雇,你就有权得到至少最低工资报酬以及其他的福利如假期、加班费等。
工作时间
例三:你工作的工厂是三班倒的,你就要干完你的那一班(8小时)了。这时老板进来说你得加班。他能强迫你加班吗? 说明:一般而言,你一天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一周工作不应超过48小时。法律允许老板和你事先签订书面协议,要求你每周工作超过48小时,但最多不能超过60小时。老板不能强迫你签署这种协议,有些书面协议还需要经省劳动部批准,意外紧急情况下需要长时间工作的除外。此外,法律还规定你一天至少可以有连续11小时的休息;倒班时必须至少有8小时休息;一周必须有24小时连续休息,或连续工作两周至少有连续48小时的休息,连续工作5小时后必须有半小时的吃饭时间。如果你和老板双方同意,可以把这半小时休息改为工作的5小时内两次短暂的休息。
加班费
例四:前四周你分别工作了35小时、50小时、60小时、35小时。你应该得到多少加班费呢? 说明:一般来说,一周工作44小时以上,你就可以得到加班费,加班费应是平时工资的1.5倍。 雇主也可以和员工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以1.5倍的换休时间来补偿加班。怎样来计算超时工作呢?有的雇主以一周算,只要某一周工作44小时以上,就可以得到加班费。按这种算法,上例中你一共有0小时+6小时+16小时+0小时=22小时的加班时间。但法律也允许老板和你签订协议,以最多4周平均工作时间为准来计算加班费。也就是说在4周内要工作176小时以上才可得到1.5倍的加班费。按照这种算法,上例中你只能得到4小时的加班费。
请假
例五:你的孩子生了急病,你要送她去医院急诊部,你给老板打了电话说你不能按时来上班,老板能因此解雇你吗? 说明:这与你所在公司的大小有关。如果你所在的公司雇有50人以上,那么你每年可以请10天不带薪的紧急假期,用于你自己生病需要休息、要照顾生病或出意外的家人等,这种情况下老板不能因此而解雇你。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少于50人,那老板是可以解雇你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是安大略省就业标准法案所规定的最低标准,低于此标准的就属于违法。事实上许多公司给雇员的待遇要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公司可以给员工15天的事假;有的公司虽然少于50人,员工依然享有事假,因此你可以查询你所在公司的具体规定。 如果妇女怀孕,可以得到一年的产假,雇主不能因为员工怀孕而解雇员工。
带薪假期
例六:老板要求你签一个协议,让你同意休假时每次只休一天,并且不能是周五或周一休假。他可以这样要求你吗? 说明:你为雇主工作一年以后,无论你是全职工作还是半职工作,无论你是长期员工还是合同员工,你都有权得到每年两周的带薪假期。薪水是你年薪的4%。至于什么时候休,一次休多长时间等,是由你决定而不是由老板决定。休假前你应提前书面通知老板讲清你的休假计划。如果你辞退了工作,但还没有休假,那么除了你正常所得外,还应得到年薪的4%薪水。在本例中,老板是不能强迫你签订这样的协议的。
公众假期
例七:老板让你元旦那天上班,他必须付给你额外的工资吗? 说明:安大略省有8个带薪的公众假日,分别是:新年元旦(New Year's Day)、复活节(Easter)、女王日(Victoria Day)、加拿大国庆日(Canada Day)、劳动节(Labour Day)、感恩节(Thanksgiving Day)、圣诞节(Christmas Day)、圣诞节次日(Boxing Day)。这八个节日你可以带薪休息。如果你是全职工作,那么这一天你的薪水和你平时工作时的薪水一样;如果你是半职工作,那么你在这一天所得的薪水是你前四周薪水总和的二十分之一。如果老板要求你在公众假日上班,他应该付给你额外的1.5倍的工资;或者付给你正常工资,并补给你一天有薪休假。
平等就业与人权
例八:你在通过职业介绍所申请工作时,要填申请表。表上的有些问题是非常个人的问题,如问你何时出生、年龄、无犯罪记录等。潜在雇主有权问这些问题吗? 说明:安大略省人权法保障每个人在申请工作及工作期间不因种族、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等而受到歧视。所以,在申请工作时,雇主不能问你是不是新移民,他只能问你是否可以在加拿大合法工作。同样,在申请工作时,雇主也无权问你的社会保险号码。因此上例中的这些问题都是不合法的。你有权拒绝回答。
例九:你的新上司常把手搭在你的肩上指示你如何工作,你觉得这已超过了友谊的范围,你很不舒服。你怎样才能让他停止这样做呢? 说明:你的上司这样做违反了安省人权法,你在工作场所有权免受任何形式的骚扰。如果你受到了骚扰,首先你要记录下事情的经过,然后向上级反映。如果没有效果,你应直接向安省人权委员会(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投诉。
工作安全
例十:你在一个食品店工作,一天负责切肉的工人病了,你的老板让你去替他切肉。你从来没用过切肉的机器,你觉得在没有接受培训之前不能干这样的活。你必须听老板的吗? 说明:你有权拒绝做你认为危险的工作。首先你应告诉老板你认为这不安全,你需要接受一定的培训才能做这种工作。老板应进行一定的调查,同时应先分配你做别的工作。如果老板不同意你的看法,坚持让你去做,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安省劳动部,请他们来调查。老板不能因此而解雇你。
辞退
例十一: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0个月,一天老板突然告诉你公司不再需要这么多员工,你被辞退了,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老板可以这样做吗? 说明:如果你已为老板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老板在辞退雇员时,必须提前给予书面通知。你工作3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老板应提前一周给你书面通知;你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老板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你工作三年以上四年以下,老板应提前三周给你书面通知。工作更多年的,老板应根据工作的年份,每增加一年,应多提前一周通知。最多提前8周通知。 如果雇主不能提前通知,则应付给员工相应的离职费(termination pay)。离职费应相当于给员工提前书面通知的那段时间的工资。也就是说工作3个月到一年的,应得到相当于一周工资的离职费。工作一至三年的,应得到两周的工资作为离职费,等等。在上例中,老板没有提前给你书面通知,所以他应付给你相当于一周工资的离职费。
工资单
例十二:我第一次拿到工资,公司付我每小时15加元,一周工作40小时,可是我拿到的实际数目却少了一些。这是为什么? 说明:联邦政府和省政府要求雇主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这部分称为法定扣除项目(Statutory Deductions),这包括收入税(income taxes)、就业保险费(employmentinsurance premiums)、加拿大养老金供款(Canada Pension Plan,简称CPP)。 雇主必须定期付工资给员工。在付工资时或提前一天,雇主应给员工一张工资单(payrollrecords),上面标明付的是哪一时间段的工资、税前工资是多少,税后是多少,扣除了哪些项目,各扣了多少。雇主应对员工工作小时有详细记录,如工作多少小时、休假时间、工资水平及扣除项目,员工应保留好这些工资单。日后在申请父母来探亲,向银行申请贷款,或申请政府的某些福利,都可能需要出示这些工资单作为你的收入证明。 以上是安大略省就业标准法案规定的一些员工的基本权利。需要再一次说明的是,所有这些规定都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是雇主必须给予员工的权利。事实上,多数正规公司和机构给予员工的待遇要高于这里所谈到的标准。当你受雇于一家公司后,应尽早了解公司的规定。很多新移民来加拿大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可能并不一定是自己的专业工作,不一定是在正规的公司。这种情况下,员工的最基本权利都不容易得到保障。如果你觉得你的权利受到侵害,你应该怎么办?首先要尽量保留所有的书面证据,并尽快把事情的经过写下来。比如老板只付你每小时5元现金工资,你可以把这笔工资存入银行,保留存款条,并记录下来这是哪一段时间的工资。然后你可以向老板提出你的疑问,如果你觉得老板会因此而解雇你,你可以先不提问,而直接向省劳动部提出申诉。在事情发生的6个月内提出申诉都是有效的,省劳动部会专门派人来调查。安省劳动部的电话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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