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晴空霹雳 ----我一时脑子里一片空白。两年来的一幕一幕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只觉得这是一场恶梦
2002年八月五日下午,我刚从公司回到家。我母亲就兴冲冲的告诉我“Sunny发来快件了,是不是她的毕业照?让我们好好看看!” “对,他说过要寄给我照片的,正好可以顺便带给她家里,让她父母也瞧瞧!” 我高兴地打开FedEx信封。这正是我未婚妻Sunny寄来的。我们已经准备八月份我回美国就结婚。在结婚前,按照惯例,我决定去她家正式探望她的父母一次。可是,里边什么照片也没有,只有一封三页纸的英文信。而当我读到这封信时,我完全惊呆了。
“你必须立即停止你的一切令人发指的虐待和犯罪行为,停止与我任何形式的接触与通讯,任何与我及我家人的接触与通讯都将被视为骚扰……” “2002年三月29日,在我多次强调要分手的情况下,你强迫我与你发生了性关系。你也许记得,自从2001年五月以来,你已多次强暴我,强迫我与你发生性关系…” “你欺骗我接受你的贷款,并用为我付在费城的房租等表面上的慷慨与帮助来控制与奴役我…” “事发当天,你胁迫我从火车站到你的宿舍,我感觉受到了绑架,内心充满了恐惧感。你还把我锁在你屋里直至你结束了你的罪行。” “你的行为已构成了强奸,性奴役,敲诈,非法拘禁等罪行。我将到当地警察局,FBI, 移民局举报你的罪行,通知他们你将要入境美国。我还考虑对你进行民事起诉,寻求民事赔偿。我还考虑到你所在学校举报。我认为让学校取消你的学籍是我的职责。” “你是中国的耻辱,难怪整个世界都在责问中国的人权问题。我代表所有受虐待受强暴的妇女谴责你。如果我的要求得不到完全满足,我还会回到中国,在中国脆弱的法律制度下控告你。”
这是一封英文的法律信函,其语言完全是标准的英语,用词非常专业,有的词我连见都没见过,只好去查字典。从语言和词汇看这封信绝对不是我未婚妻Sunny自己可以写出来的,信的内容及指控又极力往法律的定义上靠,而且信的内容又只有她才能提供,而且在信末的签字绝对是她的签名,随信她还退回了订婚戒指和我送给她的一条项链。在信的末尾她还转发了一份给了一个作家Robin Warshaw,一个著名的关于男女朋友间强奸的书的作者。
我一时脑子里一片空白。两年来的一幕一幕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只觉得这是一场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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