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探长来电
----探长的电话让我也暗暗下定了决心坚决和她斗争到底
从外面吃了饭回来,已经是很晚了。我看到留言机上有一个留言,就打开听了起来。“我是探长James,我有紧急的事情要联系你!” 他还准确地拼出了我的名字,让我给他回电话。我当时就一紧张。看来Sunny真的采取行动了。后来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估计Sunny是在给我发信的同时 就到警察局报了案,还把她的控告信发的到处都是。她一直以为我不敢回美国,还在中国,就没有行动。而我给她打过电话之后,Sunny知道我回来了,就立即催促警察来逮捕我。而警察首先就要找我问话对口供。
一夜没睡好觉,思前想后,总是觉得事情难以想象。一开始我还以为她只是为了不还钱而威胁我。想不到她真的动手了。我怎么也想不到一个昨天还口口声声说爱我的人竟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根本不考虑后果。把人往监狱里送可不是什么小事。她怎么能这么狠毒呢?想来想去,我也暗暗下定了决心坚决和她斗争到底。
第二天早晨,我焦急的等待着。一直等到了九点,律师上班的时间,我赶紧给我的刑事律师打了电话。律师听了我的话,就让我先把录音放给他听。听了录音,他就让我到他办公室面谈。进了律师的办公室,他就把情况给我简要介绍了一下。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在客户被提起诉讼前的调查阶段先一次性收取一个固定的费用。律师记录自己的工作小时。如果按小时记的收费超过这一固定费用,还要再另收费。如果按小时记的费用不到这一固定费用,这笔钱也不能退回。我虽然知道费用不菲,但我那还有心情耽误时间考虑钱的问题呢。于是,我赶紧写了一张2500美金的支票给律师作为固定费用。律师随即给我起草了两份文件。一份是给费城警察局的信,说明他是我的律师全权代表我,让警察不要再和我直接接触了。另一份是以我的名义给警察的信,说明我不放弃任何作为嫌疑人的权力。换句话说,警察没有随便搜查我的住处等一系列权力,而我则保留沉默权等所有一系列我自己的权力。律师让我随身携带这第二封信。如果警察来逮捕我,我要随时在信上签上姓名和日期交给警察。最后,他还一再叮嘱我不要和警察多说话,一定要有律师的参与。
回到家,我内心忐忑不安。心里很不是滋味。好好的一个人,本来是欢欢喜喜要结婚的,怎么突然在异国他乡要被逮捕,进监狱了呢?而且告我的人还是我的未婚妻。我怎么也想不通。心里越来越难受,一个人在屋子里转来转去静不下心来。想来想去,我突然决定把我的所有经历写下来,留个纪录,争取在被逮捕之前写完。于是我就开始动笔了。说来很奇怪,在当时的压力下,我的记忆力异常的清晰,过去的一幕一幕就象过电影一样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不禁联想起基督山伯爵中的场景。他在狱中痛苦的回忆过去的一幕一幕,在别人的帮助下分析被人一步步陷害的过程。虽然我还没有被捕入狱,但焦急的等待也是一种更痛苦的煎熬。
一夜之间,我已经写下了很多。焦虑的心情得到了一定缓解。边写我也边自己分析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联想起过去的事情,我逐渐对Sunny的想法有了真正的认识。她早就向我透露过要留在美国的想法,而我则经常和她谈回国的可能以及回国的发展前景。以前Sunny对自己找工作充满信心,觉得从哈佛出来怎么也能找到一份工作,也就没有太在意。但是现在由于没有工作,Sunny如果和我结婚,到了明年六月份她OPT过期,而我如果又选择回国,那Sunny就只能和我一起回国了。因此她留在美国的决心越大,就越会觉得我是一个障碍。所以她不断的劝我留在美国,她甚至用在美国生孩子,孩子就会有美国国籍这件事来劝说我。而我只是说我们到时候一定会想办法在一起的,不管美国还是中国,具体还要看事业发展的机会。
所以摆在Sunny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和我结婚或者离开我。前一种选择,如果她找不到工作,有很大的可能性她必须和我回中国。她从家乡一直奋斗到国内顶尖高校,然后又是哈佛,怎么甘心再回去呢?而后一种选择则对她的诱惑很大,因为她可以利用和美国公民结婚的方式先解决身份问题,然后再找工作。如果她选择后一种方式和我分手,则她有至少三种方式:1)平静协商,好离好散。2)悄然离去,不知所踪。3)诬告罪名,置人死地。在这三种方式,各有利弊。
1)平静协商,好离好散。
如果平静协商,可能最终的效果会很好,两个人好离好散。但由于我们已经到了结婚的最后一步,协商可能会很难,她也很难给出合理的解释。我也一定会尽全力挽回这段感情。而且在她父母那里,她也不好交待。更重要的是,她如果要嫁美国人,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来操作。协商可能会拖得很长,耗费她宝贵的“捕获猎物”的时间,破坏她的计划。所以对她来讲,这并不是好的选择。
2)悄然离去,不知所踪。
这种方式短时间内可能会很快,一走了之,神不知鬼不觉。但她预料到我肯定不会置之不理。就要结婚的未婚妻找不到了,我怎么能不管呢?我很可能报警,报告失踪。我肯定会尽一切努力找到她,问她离开的原因,这很有可能会干扰她嫁给美国人的进程。而且她这样做对家里的父母也无法交待。
3)诬告罪名,置人死地。
这一方式的好处很多。首先,会很快断开两个人的关系,让我对两个人的关系彻底绝望。其次,对她父母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招的确很有效。Sunny在给我发英文信的同时,也发了一份中文翻译的信给她的父母。Sunny不明事理的母亲还打电话过来骂我,质问我怎么能把她女儿锁在屋子里,虐待她女儿呢。他们还说本来还想劝说Sunny和我和好,尽快结婚,但看了信之后觉得Sunny做的有道理,不能嫁给我。我当即就指出,如果我真的对她不好,Sunny怎么还能一直到前两天还和我谈婚论嫁,又为什么不早和她的父母诉苦呢?找工作的事情吵了架,Sunny还打电话回家哭诉呢,更何况虐待了。她怎么可能在四个月的时间里都不跟家里说呢?我又不可能随时控制Sunny,不让她给家里打电话。
最重要的一点,Sunny可以通过诬告这种方式,阻止我和她的接触与联系。由于Sunny只想在美国人的圈子里转,不在乎她的所作所为会传到她美国男朋友耳朵里。所以她可以任意编造故事蒙骗头脑简单而又善良的美国男人。她的所谓血泪史正好可以博得同情,加速她嫁给美国人的进程。如果我被她的一封信吓倒,不敢回美国,那她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更不用担心钱的事情了。一封信就轻松解决了四万美金的债,何乐而不为呢?即使我回到美国,她控告我的严重罪名也够我忙上一阵的。我自身难保,怎么还敢跟她接触联系,干扰她的计划呢?而且信上说得明白,我是“骗”她接受贷款,并利用这笔钱来控制她,奴役她。既然这四万美金是犯罪的工具,这钱也不用还了。她的潜台词是“还钱?我还没起诉你,要你民事赔偿呢!”而且只要我人进了监狱就一时半会儿很难找她的麻烦了。总之,在她眼里,没有任何感情的因素,只有赤裸裸的个人利益,诬告别人自然而然就成了她最佳的,最合理的选择。但她并没有想到,事情的后果并不象她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也并没有象她所想象的那么软弱可欺。我并没有被她吓倒,而是发誓要和她斗到底。我相信总有一天她会为她所做的一切付出应有的代价的。
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就又接到了律师的电话。原来,律师和探长通过了电话。这个探长是费城警察局“Special Victim Division”的,换句话说就是负责强奸,性侵犯的部门。费城警察局接到了Sunny对我的控告,也收到了Sunny的控告信。警察决定先问一问我情况。我的律师对警察先简要说明了一下这个指控的种种不合理之处,然后拒绝了他们要见我的要求。接着,我的律师警告我说美国的警察一般都很反感律师介入,所以他们总会找出各种理由要求见当事人。刑事警察的素质有高有底,一般负责调查谋杀案的警官水平较高,其他部门则很难说了。而且,各个地区的警察素质也参差不齐。不走运的是,费城的警察恰巧属于素质不高的一类。不怎么样的警察总是希望问出他们想要听的东西,早早结束属于他们管的案子的初始调查阶段,然后万事大吉。他们并不在乎事情的真实情况,也懒得做周密的调查,总想不择手段问出口供把案子结了。我听了不禁一愣,看来美国警察也不比中国的好多少。我的麻烦大了。
果不其然,一天下午,我接到律师的秘书的电话,说我律师有急事必须当面和我谈,约我明天去律师事务所见面。我听了以后,立刻觉得不对劲,马上给律师打了电话。律师接了电话,也没有多说,而是严肃的告诉我警察给他打了电话,说他们已经通知了District Attorney即检察官,检察官已经同意逮捕我。警察有了检察官的许可,已经准备逮捕我了。但是,我的律师又非常怀疑警察的说法,认为可能只是威胁。因为我的律师当即就提出要带我主动到警察局自首,要警察提供合适的自首时间和地点。而警察当时就直往后缩,连忙说不急不急,事情还没到那一步。然后警察又问我会不会逃回中国。我律师说我正在上学,明年才毕业,现在不会离开美国。看来Sunny见警察没有逮捕我,就又使出一个毒招,向警察说我可能畏罪潜逃回中国。这样一来,警察就不得不采取行动了。虽然我律师分析警察只是吓唬我,并没有Arrest Warranty,即逮捕授权,但他还是嘱咐我当天晚上要小心。警察如果有了授权,绝不会拖很长时间,一定会在当天晚上逮捕我。如果过了当天晚上还没有事,就说明警察是吓唬人的。
当天晚上,我心情极端焦虑,内心充满了复杂的感情。为了以防万一,我临时到朋友家住了一晚上。又是一个无眠的长夜。自从我接到Sunny的信开始,我已经记不起这是第几个晚上没有睡觉了。短短的几个星期里,吃不下,睡不着,我已经瘦了十斤。我有时候还和朋友们苦笑着自嘲,真是快速减肥呀。
一夜无事。第二天一早,我就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我律师又详细分析了形势,认为警察肯定还没有逮捕授权。下一步,他会问负责这件事的检察官的名字,然后直接和检察官联系。因为警察一般都素质不高,不讲道理。和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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