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如果被移民官认为属于不可入境类,其面临的结果可能会是前功尽弃。根据美国1990年移民修订法和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不可入境类按性质大致可分为5类共45种人。 (一)健康问题 (1)精神异常; (2)精神病患者; (3)曾患过精神病者; (4)人格变态或性变态者; (5)吸毒或嗜酒成瘾者; (6)危险的传染病包括:放线菌病、爱滋病、麻风病、角膜结膜炎、阿米巴病、芽生菌病、软下、头皮癣菌病、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血吸虫病、足分支菌病、梅毒、黄癣、沙眼、丝虫病、锥虫病、淋病、结核病、性病肉芽肿、雅司病; (7)因残疾而无法谋生者(但能证明无须自己谋生者除外); (8)乞讨者,流浪汉; (9)未能提供曾接受过防疫接种证明者;
(二)违法与犯罪 (10)因道德堕落入狱超过6个月; (11)任何犯罪超过两次并入狱超过5年者; (12)一夫多妻者; (13)卖淫或从事卖淫活动者; (14)从事不道德的性活动者; (15)家庭暴力者; (16)违反防止家庭暴力的保护令者;
(三)违反移民法规 (17)要求提交劳工证但没有劳工证者; (18)未通过外国医学院毕业生考试在美国行医者; (19)未取得"外国护理学校毕业生委员会"考试证书之外国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20)可能成为公众负担者; (21)被递解出境不超过12个月者; (22)过去5年内被递解出境者; (23)非法人境者; (24)偷渡者; (25)偷渡非法外国人; (26)企图以欺骗手段获取签证或进入美国者; (27)没有移民签证或绿卡而假冒移民者; (28)其身份和签证不相符合者; (29)没有有效护照或签证的非移民入境者; (30)伪称为美国公民者; (31)伪造证件者; (32)滥用学生签证者; (33)非法参加选举者; (34)为逃避税赋而声明放弃美国国籍的前公民;
(四)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 (35)逃避兵役者; (36)间谍或破坏政府组织者; (37)阴谋颠覆美国政府者; (38)恐怖分子; (39)危害美国外交关系者; (40)无政府主义者; (41)在美国进行非宪或反政府活动者; (42)参与贩毒活动者;
(五)其他 (43)16岁以上的文盲; (44)携带属不可入境类人员入境者; (45)纳碎分子。
其中有些可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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