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根据立法为低收入者提供一种低租金住房。
这是一种由法国政府补贴的专供出租的住房,用以安排那些收入在规定水平以下、无力依靠自己的经济力量租住适当住房的人员和家庭,具有社会救济性质。由于这种住房租金比租房市场相应的租金低得多,所以想租住这种住房的人很多。但是,这类住房房源有限,所以长期以来就供不应求。
申请这类住房必须具备政府规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个人收入水平必须低于政府规定的水平。为此,法国政府每年都公布申请廉价租金住房的收入限额表。该表按家庭人口和所在地区规定了申请人的收入限额,超过限定收入水平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照此规定,2003年申请低租金住房的单身年收入限额,在巴黎、巴黎近郊和巴黎大区为15248欧元(1欧元约合10.18元人民币),外省为13257欧元。三口之家的年收入限额在巴黎和巴黎近郊为29874欧元,巴黎大区的其他地区为27393欧元,外省为21290欧元。
申请低租金住房者可以向居住地的市政府提出,也可以向当地的低租金住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常常是耐心等候多年才可能如愿。但是如果符合申请条件者遇到以下特殊情况将受到特别照顾,有可能优先获得低租金住房。这些特殊情况是:因市政建设必须搬迁;撤离危房或不宜继续居住的住房;属于被驱逐的无过错房客;残疾人或有残疾人的家庭;因工作调动而搬迁;由于收入突降而无法承担原租房租金的人。
但是,不管申请人的情况多么特殊,申请人所在地如果没有低租金住房房源,那也无法获得此类住房。长期以来由于“僧多粥少”,法国低租金住房一直高度短缺。
这也是法国房产市场长期以来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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