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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PETS笔试口试分别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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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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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了PETS考试调整办法,就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的更名、分项收费、同时报考,单项合格成绩可保留到下一次相邻考试等作出具体安排。原“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今后一律称作“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仍为PETS)。
关于报考方式:为方便并鼓励自考考生参加PETS考试,允许笔试、口试分别报考和分项收费,考生的单项合格成绩从2003年3月份的考试开始可保留到下一考次。
同时实行笔试、口试分项发放合格证,两项成绩都合格后将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
关于考试级别:从2003年起PETS相关级别的考试将每年举办两次,每年3月份开考PETS-1(B)、1、2、3和4级;9月份开考PETS-1、2和3级;5级由高校负责,福建省为福大和厦大。
关于成绩替代:从2003年起,在自学考试大专或本科的学历教育考试中,承认PETS-2和PETS-3的笔试合格成绩,分别用于顶替自考英语(一)和英语(二),并可获得相应学分。
关于报名时间和地点:2003年上半年考次考试定于3月8日至9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2年12月20日至2002年12月30日,社会考生可到各设区市报名点咨询,中专职专类考生可到省职教中心咨询。福州的报名点有福大成教院、师大外国语学院国际语言培训中心、福州金晚培训学校、市成才助学教育中心(只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集体报名)、市电大培训中心、海峡信息技术培训学校、平潭县人事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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