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3日电一名上海出生的美藉华人在澳洲申请难民,理由是自己感到在美国不安全,美国不能保护他,免受生化或核武恐怖袭击,要求到悉尼居住。
据星岛日报澳洲版报道,难民上诉审裁处认为美国政府会负起保护国人的责任,所以驳回上诉,维持移民部不予签发庇护签证的决定。
上诉人持美国护照,经另一个城市由纽约抵达悉尼旅游的。
上诉人在上海出生,在美国完成教育,包括多年的高等教育,拥有专业资格。上诉人住在纽约市一个地址有多时,声称在2001年9.11世贸袭击中,忍受尸体的烧焦烟雾两个多星期,精神及肉体受到双重打击。
申请人出席难民上诉案,指自己受纽约袭击精神困扰,晚上不能睡眠,墨尔本的红十字会曾介绍他去看精神病医生。
为何不搬离纽约?上诉人表示亲人现在悉尼,并且是澳洲公民。
上诉审裁处考虑大量美国受袭的独立证供,包括炭疽信袭击。最后的裁定事主现时或不久的将来在美国受到恐怖袭的机会微乎其微。所以未能符合难民受庇护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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