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法规定加国永久居民从海外入境须查核枫叶卡的截期已渐逼进,移民部官员昨(24)日接受访问时证实,12 月 31 日截期只是针对从海外归来的加国居民设限,届时这类人士须持有枫叶卡才能登机返加,至于已抵埠居民即使过了 12 月 31 日之后,仍可依法办理申请枫叶卡。
据世界日报讯,另一方面,从美国陆上开车入境的合法加国移民,虽不必核验枫叶卡,但仍须提出护照、移民纸和其它验明身份的证件。
移民部长办公室新闻秘书班恩 (Sarah Bain) 昨天从渥太华接受电话访问时表示,已经报到的移民,如果到现在还没有申办枫叶卡,过了 12 月 31 日还可以在加境办卡,目前并没有设限。
为避免返加入境时遭盘问,班恩建议,有意计划出国旅行的加国永久居民最好在截期前办妥枫叶卡,或尽快提出申请。按目前移民部作业速度,换领枫叶卡需时约 12 个星期。
移民部发言人艾荻娜迪 (Maria Iadinardi) 表示,从 2003 年 12 月 31 日起,枫叶卡将正式成为加国永久居民从海外返国须缴验的一种必要身份证明文件,尚未拥有公民身份的移民若以搭飞机,或坐轮船、火车或巴士等交通方式计划入境,都应持有枫叶卡才能获准入加境。
艾荻娜迪表示,由于目前法例规定,从美国开车入境者得免查验枫叶卡,如果有移民循这种陆上途径入加境的话,则必须呈验护照、移民纸 (IMM1000,Record of Landing),和其它可验明正身的文件,譬如附有照片的卑诗省驾照或医疗卡等,都算有效证件。
艾荻娜迪指出,这种国际旅客查验枫叶卡,以及陆路旅客查看护照、移民纸等身份文件的永久居民身份查核“双轨制”,将继续执行,但未来不排除有变化。
按照新移民法规定,刚报到的新移民都可获颁枫叶卡,艾荻娜迪表示,已经抵加两、三年的永久居民,如无意外预计至迟到2005年或2006年,都可望全部换发新卡。
据艾荻娜迪表示,从去年十月开始接受申请枫叶卡到现在,移民部共已发出超过 70 万张枫叶卡,估计今年底以前可颁发约80万张卡。
至于有些尚未符合资格申请入籍公民,但实际居留加境时间已接近满三年的移民人士,究竟是否应赶在年底以前申办枫叶卡?艾荻娜迪表示,如果这类人士没有出国旅行的计划,可放心地留在加境,等到符合四年内居住满三年的时候,直接申请公民,不必担忧会受到年底枫叶卡截期效力的不利影响。
当询及一名永久居民因故滞留海外,未能及时申领枫叶卡,移民部是否有补救的配套措施?艾荻娜迪表示,这名旅居海外的加国居民可到就近的加拿大驻外使馆或领事馆办理一次有效的“旅行文件” (Travel Document)。
移民部网上资讯指出,申请“旅行文件”须填写“ IMM5524 B ”申请表格,每份申请费用加币 50 元。居住香港、台湾的加国永久居民,得向当地加国驻外机构申办;中国大陆地区华南四省应向驻港签证办事处申请,其它各省及地区至北京签证处递件。(吴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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