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由于当时来英国用的语言offer办的签证,年底必须更新签证。材料包括学院证明,银行对账单,还有警察局注册证明什么的。
马上就要寄材料时才发现,对账单上的地址和注册证明上的地址不一致,原因是我搬过一次家,忘记去警察局把地址更新了。设想应该也不会很麻烦,带着新住址的租赁合同去警察局改一下就好了。 到了警察局,接待我的是一个40岁左右的女警官,我向她说明来意后,她让我等一会,然后就拿着租赁合同和我的注册证明离开了。
5分钟后,女警官回来了,表情凝重,问我:“你是9月初搬的家,改的地址,对吧?”“是的。”“那为什么过了3个月才来警察局更新地址,你看过注册证明上的说明吗?”
我这才发现在背面的一个角落里订着一张名片大小的纸片(说实话,要不是续签签证的需要,这注册证明我从没打开过)。记得当时大脑“嗡”的一下,浑身都凉了。
说明上写着:“你必须在7天内来警察局更新资料,违反者罚款5000英镑。”
“天哪!5000英镑!”我眼泪就快出来了:“没有例外吗?”
她严肃地说:“法律是没有例外的。你明天拿5000英镑再来吧!”
从接待室出来,我站在警察局门口哭得眼泪横飞,引得路人不时回头看,这可能是我20多年来做过的最没“气质”的事了!
给同学讲完事情的经过,我就开始交待“后事”:“我肯定是不会交这5000英镑的,七八万元人民币哪。所以,十有八九我这签证不办了,收拾东西回国。我才买的那些厨房用具和新的打印机就留给你了……”
还是同学比我冷静,她提醒我还是先去学校国际学生中心看看有什么办法。
老师也说这种情况是第一次遇到。我脑子忽然闪过一个念头,问老师:“可不可以去找学校住宿处,让他们把住宿合同改一下,改成是最近才搬家的?”
结果被老师严肃地批评了,他说在英国绝对不可以“作假”,这是非常严重的。他建议我明天也不用带什么罚款,过去好好解释一下,看看如果还不行学校再来想办法。
第二天去警察局还是同一个女警官,看到我憔悴的惨样儿,还没等我开口,她就笑了:“5000英镑带来了吗?”
“没有。我真的不是故意要违反条令的。我确实没有看到有关7天内要来更新地址的说明……”
事先想出了10分钟的台词,可我才说了1分钟就被她打断了。她说:“不会真的要罚你5000英镑的,但你一定要记住教训,下次再改地址记得及时过来更新。”我感觉浴火重生,不停道谢。
看来,英国的警察还是挺有人情味的,不过还是提醒一点,遇事千万不要有什么歪念头,想如果当初我真的做个假的租赁合同,可能结局会截然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