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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的民俗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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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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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人习惯在人名前加上某种称呼,以表示礼貌与尊重。对男子普遍称先生,对妇女称夫人或女士,对未婚女子称小姐或女士。对国家元首、议长、总统、部长、议员、大使、最高法院法官、市长、州长、三军将领、文化团体领导人等应在其人名前加“埃塞伦西亚”一词。第二人称时用“伏萨埃塞伦西亚”。第三人称时用“苏阿埃塞伦西亚”。在书写时,为表示对国家元首的尊重,不使用缩写。对宗教领袖如教皇、大主教等不能用阁下一词,而应用“桑地达德”或“埃米能西亚”。前者用于教皇,后者用于红衣大主教,二者都是阁下的意思。 葡萄牙人家族意识强烈,凡事慢三拍,所以事先应安排好,以适应他们的拖拖拉拉。 交往当中忌对妇女粗鲁无礼,缺乏礼节。不得有人种歧视。商务谈判中不宜施加压力,宜保守地提出生意条件。说话当中客人要避免谈论有关政治和政府的问题。 交际过程中名片通于用于公司的高级职员之间。约会双方协定,没有预先通知不能失约,但等候15-30分钟并不稀奇。多数会见都安排在主顾的公司办公室里,主人可以关照一杯酒、一杯咖啡或不含酒精的饮料,客人应当接受。虽然葡萄牙语是国语,但人们也讲英语和法语,而且用英语进行商业谈判是最普遍的。但访问私人家庭办的小型公司,应先确认是否带一点小礼物,如一束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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