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規則
荷蘭的居民如要騎乘機車,必須要有駕駛執照。但是對這一條規則仍有一些例外。
持有其他歐盟(EU)成員國家所核發的駕照,在登記成為荷蘭居民後的一年內,可以憑著他們所持有的外國駕照在荷蘭騎乘機車。持有歐盟(EU)之外國家所核發的駕照,在登記為荷蘭居民後的六個月內,可以憑他們所持有的外國駕照在荷蘭騎乘機車。
一旦期限到期,移居者必須參加荷蘭駕照考試,以便取得荷蘭的駕照,或者將他的外國駕照換成荷蘭的駕照。如果移居者合於30%的法規,他和他的家庭成員都可以在當地的鎮公所(監理處)更換他的外國駕照,也就不需要參加駕照考試。
該如何更換外國的駕照
為了要取得荷蘭的駕照,移居者必須將下列文件送交當地的鎮公所(監理處)辦理:
- 填好的更換申請表格,移居者可從當地的鎮公所(監理處)取得相關表格。
- 30%法規的副本。
- 原始有效的外國駕照。
- 當地政府登記的摘要。
- 有關駕駛能力聲明書表格可從當地的鎮公所(監理處)取得。
- 兩張與護照相同的最近照片。
外國駕照的退回
如果移居者想要取回他的外國駕照,他必須將書面要求退回駕照的申請書和要求更換駕照的申請書,一起送交當地的鎮公所(監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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