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也就是10月27号。刚回到MC,就接到电话,原来是失踪多月的IFARMER,第一次听到他在电话里直呼我的名字,我知道出事了。也没问什么,就说什么地方等他。放下电话后,我披了风衣就出去了,在靠近王子街的那个出口等着他。天已黑了,风很大,很冷,远处的王子街一片繁华,但我没心情欣赏。一直看着眼前一辆辆划过的TAXI,但没有IFARMER的影子,我知道他很守时的,但已过了20分钟了。我的心有了一丝凉意,恍惚中好像有人在叫我,虽然车声很吵杂。我扭头一看,却见一MM在半空中向我挥手,虽然在黑夜里,但那迷人的风姿还是让交通差点终止。我揉了一下眼睛,才看清原来是LOVEACE1010站在MC的台阶上向我挥手,我知道出事了。我快速绕过已撞车的TAXI,跃上了台阶。看见LOVEACE1010那被寒风冻得微红的粉脸,我心又有一丝疼痛。但她却毫不在意,只问我是否等了好久。我心中涌出了几分暖意,刚想吧风衣脱下给她披上,她已带我去见IFARMER了。
见到IFARMER我惊呆了,几月不见,他那无肉的脸已竟然成了皮包骷髅。第一次看到那种绝望的眼神,身边几个大大小小的包裹杂乱的堆着。简直是一个在城市中挣扎着一事无成,却不得不回家的民工的缩影。我已无心再心痛身边LOVEACE1010,二话没说上前就帮他提行李了。我们其实大家都知道,现在只需要一只手,一只朋友的手,就足够了。在去他宿舍的路上我试着跟他聊了几句,但他已无法集中注意力了,我知道他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体力,到了我这边,当看到我,他已彻底松懈了。因为他信任我。朋友有时不需要太多言语,有些更是随时能把性命交给对方。看着他那憔悴的背影,想到他一年前还在国内呼风唤雨,心中不禁暗叹,这就是江湖。
回来提剩余行李时,见到了NKKING。我知道他一定会来。如果说MC最性感的男儿就非他和我莫数了。只见他穿着那永远能完美展现他肌肉的上套,那副质朴的眼镜在他脸上又显得那么自在,右手优雅的夹着一只烟,在LOVEACE1010面前也丝毫不见其猥琐,象这样内外兼修的男儿江湖已好久不见,但他却恰恰就是了。在和IFARMER作了简单见面后,就把所有的行李背上了宿舍。第一次见人一手提着32寸的大箱子而步伐毫不凝重,而右手还夹着那只烟,不时的吸上一口,动作是那么的优雅。这次我真的佩服了NKKING,上次我搬箱子时,我右手拿的是一杯红酒,但他那举重若轻的感觉,我也很难做到。
终于全搬完了。在粗粗的整理后,LOVEACE1010准备走,这才知道她帮IFARMER整理一个多小时,还没吃饭呢。我二话没说,架着她就去我宿舍了。在LOVEACE1010的帮忙下,抄面在30分钟内搞定了。吃完面后,IFARMER神态才有一丝恢复。脸上渐渐有了生机。由于LOVEACE1010还有许多reading要读,8点就匆匆回家了,我作为MC的代表向LOVEACE1010发出了邀请,有空常来坐坐,MC需要她。送他们走时,大家没说什么,但心却是火热的。
回房后,上了MSN,与一朋友又聊了一通宵,但不欢而散。结束是已是3点半,想找NKKING喝酒,但他已下线。那时,我忽然发现一无所有,到门外吸了一口气,再次独自一人,为同一……我数着星星。
爱城那天真的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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