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贴:探亲
一、加拿大邀请人(子女)需要准备的文件:
1)邀请人给父母的邀请信; 2)邀请人和父母的关系公证书,这个可由父母在国内用户口本去公证处办理,也可由在国外的子女在当地的律师行办理; 3)在加邀请人及其家属名单; 4)邀请人的定居纸(Landing Paper)或公民证的复印件或加拿大护照复印件; 5)邀请人最近一次加拿大税局(Revenue Canada)的税单(T4,T5)原件; 6)说明邀请人收入情况的工作/受雇证明(Employment Letter)原件; 7)反映邀请人过去六个月以来日常收支状况的银行证明(Bank Statement)原件; 8)邀请人过去六个月的工资单(Payroll Stubs)原件;
二、国内被邀请人(父母)方需要提供的文件:
1)签证受理费,费用是:一次入境签证:加币75元或人民币400元,多次入境签证:加币150元或人民币850元; * 申请赴加探访签证的每一位申请人都需交纳受理费,该费用概不退还 * 如果申请人准备在访加期间赴美旅行,无须办理多次入境签证 2)有效中国护照; 3)四张护照尺寸照片; 4)每人2份用英文或法文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5)每人一份用中文和英文或法文填写完整的家属表; 6)2张有被邀请人通讯地址的未用过的信封(中国邮局统一编码#7信封)。
* 以上所有向大使馆递交的材料除探亲申请表外,全部将被退回到申请人手中。 * 在没有准备好上面列出的所有材料之前不要递交申请。去使馆递交申请的,如果材料不完整,申请将不会被接收。通过邮寄来的申请将基于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办理。不能提供所要求材料将导致邀请人的申请被拒绝。
三、付费方式
1)以人民币方式付费: 以人民币付费可用邮政汇款单或现金付费方式。大使馆只接受将确切钱数汇给“加拿大使馆签证处”的邮政汇款。申请人的姓名(包括中文和汉语拼音)和出生年月日应明确标写在汇款单上。同时,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材料中附上他的邮政汇款收据单的清晰的复印件作为付款凭证。
2)以加币方式付费: 以加币付费可采用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国际邮政汇款单或现金付费方式。保付支票和银行汇票必须将确切的钱数汇给The Receiver General for Canada,必须有一年的有效期并能在一个具体的加拿大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转换。加拿大使馆无法接受汇给“加拿大使馆”或“加拿大使馆签证处”的支票、银行汇票或国际邮政汇款单。使用现金付费必须交纳规定所要求的准确钱数,使馆无法用加币找零钱。
3)人民币或加币现金付费须由申请人在使馆递交申请表格时一并交纳。
四、递交方法
申请材料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或到大使馆签证处当面递交。北京使馆签证处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15到11:00。申请人若直接到大使馆递交申请表,则第二个工作日即可得到批准与否的结果;若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表,约一个月左右可得结果。
探亲申请表可以到各地中国旅行社下属分社代办签证处领取,或者直接写信到加拿大北京(香港)大使馆索取,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地址为:
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9号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签证处
中旅社代办签证处有翻译服务,可提供填表翻译服务,但是要收费。最简单省钱的方法是让父母写信去加拿大大使馆要一份申请表,然后把表格寄给在加拿大的子女填写,子女把所有内容都填好,所需资料收齐后,一同寄回给父母,让他们再把他们的资料加上,直接寄到加拿大大使馆签证处申请即可。
担保父母到加拿大探亲,一般大使馆可批六个月。但如果你父母只申请三个月,一般可免体检,而他们在加拿大入关时,移民官会自动将他们在加拿大的有效停留日期延长至六个月;若想在六个月期满后继续合法逗留加拿大,至少要在到期前三十天就去申请续签。
续签程序如下:
1)首先在http://www.cic.gc.ca/english/coming/evisitor.html网站里的Application kit内download一份申请表,然后根据申请表首页的说明书填写表格; 2)再在上述网站同样的区域order一份original receiptFees Receipt [Form IMM 5401](原始收费凭据),根据凭据上的要求到银行付款,申请探亲签证(Visitor Status Extension)延期的费用为75加币/人; 3)按照download文件里的Document Checklist将移民局所需文件整理齐全,装在一个23cm*30.5cm的信封里寄至:
Case Processing Centre Vegreville AB T9C 1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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