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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年11月1日 【编辑录入:base】
魁北克年金局发放伤残儿童津贴的目的在于帮助家中有伤残儿童的家庭更好地抚养这些伤残儿童。
家中有年龄未满18岁的小孩,在体能或智能上有严重并持久性的缺陷,需要采取特别的措施进行治疗、护理、教育等,就有条件申请领取伤残儿童津贴。申请领取伤残儿童津贴时应得到有关医生的证明。年金局的医疗顾问根据医生的报告来决定小孩是否有权领取伤残儿童津贴。
申请人首先填一份《伤残儿童津贴申请表》,然后寄交给魁北克年金局。此申请表在年金局的任何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儿童医院等地都可以领到。交表时应附上医生的证明。
在1991年,伤残儿童的津贴为每月111.85元加币,自1992年1月起增加了4.5%。它可用支票形式也可用直接拨入银行的形式与家庭津贴同时发放。
[其它说明]
有不少情形会改变魁北克家庭补助金的领取权利。如果你家里出现下面情况之一,就应尽快通知加拿大健康与社会福利部。如果通知后到下一次领取家庭补助金时仍和上次一样没有改正,则要直接与魁北克年金局联系。这些情况是:
迁居; 不再抚养小孩,例如分居或离婚之后; 想将津贴转给另外一个人; 该小孩已经结婚; 该小孩已被送入收容中心或专门机构; 该小孩死亡。
但是,如果出现的情形影响到你领取伤残儿童津贴的权利,则只须直接通知魁北克年金局。
如果由于上述情形你已无权再领家庭补助金,而你又不及时通知加拿大健康与社会福利部或魁北克年金局的话,你多领的部分要退还。
如果新生儿在出世后不满一个月就不幸夭折,当月的家庭津贴仍可领取。最迟应在该婴儿出生后的11个月内提出申请。
如果你对魁北克年金局的任何决定有意见的话,你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向年金局提出复审。若复审结果还不能令你满意,则可向年金局的社会事务委员会提出上诉。该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魁北克家庭补助金的收入部分不用纳税。
如果想要了解进一步的详细情况,可以向魁北克年金局了解。
魁北克年金局的地址是:
Montreal:1005,boul.Rene-Levesque est C.P. 1005, succursale <<C>> Montreal H2L 4T6
电话:(514)873-2433 Quebec: Place de la Cite 2635, boul. Hochelaga Sainte-Foy, C.P7777, Quebec GIK 7T4
电话:(418)643-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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