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留德审核部贴出通知,审核费用的交纳方式由原来的邮政汇款改为银行汇款。原邮政汇款可以使用到2005年2月28日。自2005年3月1日起,审核部将不再接受邮政汇款,而只接受银行汇款。据悉,除了汇款方式由邮局改为银行外,申请人在递交材料时还必须要附上汇款单的复印件。原则上,汇款时间与交寄材料的时间间隔不要超过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