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到达英国的前后,我听说过不少留学生遭遇盗窃和抢劫的事情,但是当我面对着自己被翻得满地狼籍的卧室,仍然不能相信这是真的: 大白天,就在伦敦车流不断的维尔斯通大街的旁边,在大门紧锁的情况下,竟然有小偷从窗子潜入了我的宿舍,将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席卷而去---那是一个留学生的仅有的值钱的家当,更是学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伙伴啊。
我慌慌张张地跑进维尔斯通警察局---它差不多就在我宿舍的斜对面—找警察报案。一进大门,就看到一名值班警察低低地坐在高大的柜台后面,但是在大门和柜台之间还有一道玻璃门,我必须按响门铃,才能真正与警察会面。值班警察按动了不知隐蔽在什么地方的按钮,将玻璃门打开,非常温和地听我讲话,手上做着纪录,基本上不插嘴,也不表示什么。听完了,转向电脑,一边开始输入纪录,一边告诉我:明天会有人到现场看一看。
明天?我愣了愣。明天还有什么现场?我问他,那么今天我是不是什么地方都不能碰,以便保留现场?警察没有什么表情地说:不用,只要把门窗附近保护好,别的都可以动。我不太甘心地又问:今天我们还可以做什么吗?警察回达道:你可以到宿舍周围找找看。小偷有时候会把赃物藏在附近,以后再伺机出售。在这样的一问一答之后,警察就埋头敲电脑,不再说什么,连英国人必然挂在嘴边的再见之类的客套都没有,我们的谈话就突然结束了。
回到宿舍,我开始给朋友们打电话,朋友们安慰我说,警察一定是很有把握的,你知道,英国的大街上到处都是闭路电视的监控系统,所有人的行动都在录像带里,只要知道大致的作案时间,查一查电视画面就知道大概作案人的样貌了。很容易的。
我又给中国使馆打电话,使馆问我,是否记下了值班警察的警号。我说没有。使馆人员嘱咐我说,如果明天没有人来,就去查。在英国报案要记警察的警号,这样将来才有据可查。
坐在被翻得乱七八糟的房间里,看着空荡荡的书桌,想想电脑里存储的各种文件。我实在没有心情去收拾房间。想到晚上还要一个人住在这里,更是有一种很不安的感觉。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房东进来看了一圈,知道屋里的固定物品,也就是房东自己的物品都没有什么损失,放心了。转头问我说,可不可以比我们当初约定的早几天搬家,因为我的租期再有半个月就满了,而他已经找到了新房客,新房客想早几天进入。我听了,简直不知做何感想,很奇怪为什么平时那样温文尔雅的英国人会在这样一个时候问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问题。
于是我回答说,我可以明天就搬走,实际上如果不是明天有警察要来看现场,我今天晚上就可以到朋友那里去住。
房东十分吃惊,对我说,如果我这么早搬家,会给他造成不便。
我尽量有礼貌地回答说,你要求我提前搬家,也会对我造成不便,而且今天发生的事情已经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不便,我愿意更早一点搬家,希望你理解。
房东似乎吓了一大跳,他好像从来没有想过,我也有什么地方会觉得不方便。于是闭口不说话了。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电话,说很快会有人来察看现场。直到12点多,一个小伙子终于出现在我的宿舍门口,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只简单地解释了一下自己的身份便拎着一只方形的木箱进屋了。木箱打开,里面是各种刷子铲子和瓶子。小伙子从一只瓶子里倒出了一点黑色粉末,开始小心地在我的窗子上来回刷动,从室外到室内,不吭不声地寻找各种蛛丝马迹。
他的耐心工作让我很有好感,想起昨天朋友说英国街上都有闭路电视进行监控的事情,于是问他是否还要察看街上的电视录像,小伙子回答得十分谨慎:在主要干道上,都有闭路电视监控,但是也有一些系统并没有工作。潜台词是你们门口的监视系统是否在工作就不好说了。
大约十分钟以后,他的工作做完了。我问他,是否应该给我留下警号什么的,他掏出一张白纸,看了看,撕了半张,抄下一个号码给我,告诉我这是我的报案号,如果再发现什么东西丢失或是希望知道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打电话咨询。然后彬彬有礼地向我告别。我攥着半张白纸,有一种心领神会的感觉:看来东西是找不回来了。
既然警察已经来过,出于安全感的需要,我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却意外发现自己还丢失了一件东西:原本连在电源上的手机充电器。这下连手机都不敢用了,没电了怎么办?想了半天,先赶紧把要紧的电话打了吧。拨通了房东的电话,通知他自己要搬走了。谁知房东在电话里大发脾气,说你违反了合同,擅自搬走,要将以前所交的房屋定金全部扣除,还要把水电费用另外结清。他自己曾经让我提前搬出的事情完全不提了。因为手机马上没有电了,我直奔房东的办公室,打算和他理论。但是他办公室的一名雇员却出来挡驾,很简单地告诉我:他的所作所为是受到英国法律保护的。按照法律,他什么也没有做错。
晚上,一个中国同学来找我,让我到她那里去住。说她和同住的同学们讲了我的事情,大家都说叫我过来住,免费住到找到新住址为止。在这个中国学生的住处,大家听说我的手机没有店了,就有同学替我找出了一个8成新的手机,叫我先用。
我在出国以前,很同意一种说法,就是出国后不要和中国同学一起住。不然会妨碍你进入当地社会的速度。但是那天我不这样想。
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了,我已经找到了新住址,家里也替我买了一部装好中文软件的新电脑请人带到了英国。生活早已恢复常态的时候,我的旧房东找人给我捎来几封警察局的信。第一封信的基本内容是:如果你遭受了丢失东西的痛苦,可以拨打某个免费电话倾诉,专家会帮助你解除焦虑的情绪;第二封更有趣,要我填写一张表格,再次说明我丢了什么;第三封问我警察局的上述关照是否及时有效,让我选择这些疏导的对我的心情起了什么作用:一、愉快,二、没有用,三、更糟了。
我特别想把一个词翻译成英文给他们寄回去:你觉得英国人懂得什么叫“苦笑不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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