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政府福利是为了帮助处于困境的人士而设的。福利项目繁多。除了失业金、一般福利金、工伤赔偿金、老人福利金、残障福利金等财务援助外,还有协助求职、受训、健康护理、帮助个人的财务处理等等的非金钱援助。这里介绍的只是失业保险金外比较重要的福利。
要了解加拿大的福利,首先必须知道这是由联邦、省和市三级政府分别办理的。一定要弄清楚那些福利项目,是那一级政府所办的,才不致于茫无头绪,或者找错部门,浪费时间和精力。
联邦政府福利
联邦政府税务部提供多项税务优待,其中包括了下面几项:
Child Tax Benefit (儿童税务福利金)
俗称牛奶金,是协助家庭抚养18岁以下的子女而设的,照顾子女的家长,必须与子女同住。政府根据家庭收入和子女的数目、年龄与子女同住。政府根据家庭收入和子女的数目、年龄而计算,每月发给符合资格的家庭,通常是发给母亲的。
Goods and Services Tax Credit(货劳税退税金)
这项退税于每年呈报入息税时申请,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即夫妇二人只可得到一份退税,退税款项每年分两次退还。
Old Age Security(老人保障金)
俗 称老人金,高龄人士通常满65岁便可享受联邦政府计划的各种福利,老人保障金便是其中一项。年满65岁,在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十年,则不论其资 产或收入,均可获得老人保障金,因此新移民没有资格领取。这是一项无需供款的福利计划,这项福利是根据你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期计算,申请需时半年。
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收入保证金)
所 有领取老人保障金而又低收入的人士,可以获得收入保证金,来自其他国家的养老金、生活费、工资、失业保险金、工伤赔偿或福利等等入息,都算作你的收入。 收入愈少,这项津贴愈多。如果已婚,配偶的收入亦列为计算应得金额的因素。这项福利需每年重新申请一次。政府会在每年的二、三月寄一份申请表格给你。
Spouse's Allowance(配偶津贴)
18岁后,在加国居住不少于十年,年在60至65岁间,而其配偶正在领取老人保障金和收入保证金皆可申请。夫妇二人的总收入必须不超过规定的数额。这一福利需每年重新申领,直至你再婚或年满65岁为止。即使配偶去世仍可获发。
Widowed Spouse's Allowance(鳏寡津贴)
凡60至65岁之间的人士,在加国居住不少于10年而属于低收入者均可申请。申请时须出具配偶死亡证书、结婚证书、出生证和登陆纸。援助金额按申请人收入决定,需每年申请一次。
Canada Pension Pla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
凡在工作期间工资被扣除这项计划的供款的人士,便可在65岁时填表申请,60至65岁而部分或全时间停止工作者,可提早申请,金额根据你历来的供款决定。自雇人士如有给这计划供款者亦可申请。
这是一个类似私人退休金的计划,但是强制性的联邦计划,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便有资格享受福利。一是供款至少已有一年;二是所从事的工作是这项计划所受保的(例如零星的非全职工作便不受保)
Disability Pension(伤残退休金)
在工作期间曾给加拿大退休金计划供款的伤残人士,可申请这项福利,申请时需递交公民或移民身份证件、医生证明书等。
Survivor's Benefit(遗嘱退休金)
加拿大退休计划供款人的配偶及子女,可在供款人身后申请这项福利。申请时需递交公民或移民身份证件、结婚证书、工作证件、供款人残废证及殡仪馆账单。
高龄人士,也可以获得高龄税项减免,以及退休金的税项减免,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可向加拿大税务部各地方办事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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