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无聊赖,将来加几年后一点亲身经历和一些道听途说凑得如下文字,算经验供借鉴也好,算教训供汲取也罢。如将来某日您幸或不幸而遭遇相同,想起此文而能略有助益,则不枉了俺的一番苦心和曾经的牢狱之苦。
1. 无论何时何地,别和警察争执。有事说事,没事闭嘴。让蹲就蹲,让站就站,给拷就伸手。犯倔必受皮肉之苦。加国的警察动起手来比中国的更狠。中国警察看你慈眉善目或人五人六的(想我移民都曾属该类形象),一般还客气。这里?见过几次(个)牛皮的主儿(有亚裔有白人),牛,吵吵,真以为这里是法制社会?你动嘴警察就动手,被警察搞到惨不忍睹,弄不好别人还说你袭警。最后警察的报告里自然也不会美化你,平添辩护难度。俺算识实务的(其一是知道自己没问题,其二自然也是因为见过些类似场面里别人的快乐和痛苦),就一个字:合作。戴完拷还说几句天气啊交通啊哈哈哈的。事实证明(从后来拿到的警察报告看),俩字:非常明智。
道理:加拿大警察的职责只是平息当时的事态,所以会不择手段;这里的警察不象中国,有时还担当调解角色。这边警察只求眼前平静,有理没理,把人一拷,送到看守所就交差,剩下全是法官(庭)的事儿。你有冤屈啊,给警察说也没用。
2. 在上法庭见法官之前,除非你自信有律师般的机智和口才,否则对警察的问讯一概保持沉默。有钱找律师,没钱要求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一切等见了律师再说。就算你忍不住想说话,多忍一会儿死不了。别以为自己能言善辩,跟警察说多几句,才可能让你悔青肠子。俺平时觉得自己说话逻辑性煽动性都挺强的,在审讯时就啰唆不少。后来看了笔录,再加上律师的分析,他NN的也出了一身冷汗。言多必失,何况你面对的是存心给你下套的专业人士。
道理:警察必须审讯,是他的职责;你必须沉默,是你的权利。别让和颜悦色的警察把你哄了榨了。这边警察审讯时可以用虚假信息来欺诈你的(比如会说:我们有便衣录了像啊,等等等等),但你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是不可更改的。
3. 任何事情发生后,直到法庭宣布你没问题(或有问题)截止,尽早控制情绪平静下来,将整个过程回忆清楚,关键人、事、话都要默记于心(看守所可没笔)。有利和无利的证据都要在脑子里过几遍,以方便以后和律师探讨。和律师要说实话,但不可把实话说完(除非这律师是你爹,或者你知道你百分之二百是没问题的)。有的话你不说,律师也会懂,你花钱雇了他,他自然会替你想。如果有可能,多接触几个律师。一个是价格,一个是相互的沟通,都要比较了才可以决定。
4. 从进了看守所到见法官,你都可以据理力争自己的权益的。这时候肯定不会有人拳脚伺候了。你可以打电话通知家人朋友,你可以联络律师,你可以要免费翻译(只要你不是出生在这里的,俺建议你一定坚持要翻译,即便你老人家的英文说的是呱呱的。翻译可以保证你理解所有的尤其是法律术语,可以给你更多的思考时间)。
能读到这会,说明您很有耐心,俺喜欢。送您一份忠告:亲戚朋友同学家人同事甚至路人间有了争执,人民内部矛盾吧,没出人命(哈哈)就自己解决。闲的没事儿啊,千万别打911。真要是钱也太多皮也太痒,您把钱给我,我打你一顿,肯定是便宜(比请律师上法庭便宜啊)又舒服(比手拷警棍伺候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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