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护士,在南方某市的一家医院工作,一直希望能够通过留学来提高自身的职业竞争能力。2002年10月,我在一个教育展上遇到了上海某中介公司,该公司的咨询顾问钱××向我介绍说,马来西亚有一所学校开办澳洲ECU护理专业,使用的完全是澳洲的教材,毕业后颁发澳洲学校的文凭。他还说,去马来西亚留学的费用只有去澳洲的三分之一,签证也很容易,还给了我这个项目的宣传资料。 经过考虑并与家人商量后,2002年年底我与这家中介公司签订了办理赴马来西亚××学院攻读ECU护理专业的协议。按照中介公司的要求,我先后向他们交付了260美元的学校申请费、第一年35000元人民币的学费和8000元人民币的中介服务费和签证费,并向他们提供了我本人的中专学历证明、护士资格证明的公证文书和护照等相关材料。不久后我收到了该学校的入学通知书。
2003年7月下旬,我接到钱××的电话,告知我赴马来西亚的签证已经拿到,行前该公司要对我进行一次英语测试,同时要付5000元的海外服务费。当时我问海外服务费不是要到临行才付吗?钱说必须付了海外服务费才能把签证给你。因为该公司是合法中介公司,我还是相信公司安排给我的咨询顾问的,于是把5000元海外服务费通过工商银行电汇到钱××提供的银行帐号上。随后,将银行回执和英语测试题答案一起传真到了该公司。
一周后,我打电话向中介公司询问测试与签证结果,工作人员告诉说我的成绩没有达标,不能按期赴马。并向我建议,保留他们为我的服务,先在国内强化半年的英语,他们为我办理延续签证,可以省去再次申请的服务费用。不得已我只好同意。
谁知等我半年以后再去找他们,公司说钱××已经离开,接手的李先生查找我的资料后告诉我,没有我的马来西亚签证,海外服务费公司也没有收到,那个帐号是钱的私人帐户。
我这才开始醒悟,不再相信中介告诉我的情况。2004年3月,我通过关系找到在吉隆坡的朋友来调查那所学校。学校负责人一开始还含糊其辞地搪塞,最后终于承认该学校根本没有举办过ECU护理专业课程,也没有获得过马来西亚教育部允许他们办理有关护理专业课程的许可证。在说到学费时,他们说马来西大学的学费根据专业不同,一般一学年都在1万人民币上下,而且只收马币,不收美元,不承认他们已收到我的35000元学费。
我再去找中介公司时,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李先生也离开公司了。后来我才得知,中国政府是不承认中国学生在第二国获取的第三国文凭的,这一点,中介公司自始至终对我只字未提。
就这样,我花费了一年半的时间和数万元的费用,结果竟是个空心馅饼。到现在我的护照还在中介公司,也从来没有见到过该公司给我办理的马来西亚visa。
一个想留学的护士 谢××
专家点评:
合法的中介做不合法的事情,这在两年前并不鲜见。不少中介采用转借资质、承包经营的方式,让一些人钻了空子。对那些违规的做法,出于利益的关系,中介公司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提供便利。这正是造成前些年中介公司声誉下滑的主要原因,受害的当然是消费者。
分析这个案例,要汲取的教训很多,由于申请者和中介公司不在一个城市,联系上不是很便利,也容易给骗子留下“作案”的机会和时间差,如异地汇款的问题。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在不能确认对方有问题的情况下,亲手把钱送给骗子的事例比比皆是。
首先如同申诉者所提到的,如果消费者最关心的是取得的学历学位能否得到认证,那么,消费者一定要清楚国家的留学政策和对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规定。由于涉及到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中的不同的学校,在认证学校资质和课程质量上情况相对复杂,所以有关部门对在第二国获取的第三国学历学位进行认证是非常谨慎的,消费者在选择消费前务必弄清情况。对这方面的政策规定,留学者可以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网站和负责学历学位认证的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网站来了解,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电话或现场咨询。当然,负责办理类似项目的留学中介公司更有责任向消费者说明相关政策规定和情况,以供消费者作出选择,否则应属于故意隐瞒情况。
其次,从此案例可以看出,消费者与中介公司掌握的信息十分地不对称,致使消费者在信息和留学选择上几乎是依赖于中介公司的一面之词,当然这里面有对合法中介信赖的因素使然。但是,留学因事关个人前程且需要不菲的投入,作为消费者本人应该有一个“了解详情、多方论证”的过程。现在信息的通路很多,最简单的办法是在互联网上输入你所要去的国家、学校、专业的词汇,即可得到无数的相关信息来供你筛选。此外,政府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各国驻华使馆的网站都有与此有关的信息,不应忽略。比如,我国已经公布了21个国家学校的名单,由于这些学校资质都比较好,对其学历学位认证是能保证的,学生在申请学校前最好进行查询。
如果你认为网上的信息不容易理清楚,也可以多找几家中介咨询,进行比较。也可以通过电话向有关部门和使馆咨询。总之,你获取的信息与事实越接近,你选择的留学之路就会越通畅。
最后,涉及交费问题更要谨慎,除了要弄清交的是什么费,更重要的是交费要合理,手续要合法,不能仅听中介一时的介绍,一定要索取具有法律意义的收据。此外,需要消费者注意的是,作为中介,他提供的只能是一种牵线搭桥服务,消费者能否通过中介办理出国,更关键的因素是在于自己的条件,切不可认为中介是万能的,至于个别人与中介合伙对自己进行虚假包装更可能坑害自己,也损害了国人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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