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贴:lala2008
对于任何一个将要进入加拿大的人员,不论是归返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还是留学生、旅游者或新移民,都必须经过入境检查。因此,了解加拿大入境检查的作业程序,减少过关中可避免的麻烦,节省过关入境检查时间,对于将要进入加拿大的人员,尤其是新移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所谓入境检查是指一个国家在她的入境关口(包括陆地关口、机场和海港口岸)设置的,对进入这个国家的人员进行的检查,它主要包括对入境人员的入境身份合法性检查和携带物品的合法性检查两方面。加拿大的入境检查过程可分为"一级入境检查"和"二级入境检查"两个主要阶段,没有通过一级入境检查的入境人员会被送到二级检查处继续进行检查,每个检查阶段各有自己的中心任务、职责和检查程序。检查官员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①保证和帮助有权力进入加拿大的人员和允许进入加拿大的人员进入加拿大的人员的检查过程正常运行;②保证杜绝那些不允许进入加拿大的人员进入加拿大。 加拿大移民法规定,任何入境加拿大的人员都必须在入境关口接受入境检查,这些允许入境人员可划分为如下两大类:
(1)有权力进入加拿大的人,包括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以及加拿大印第安人,这类人员属于本身就具有合法权力居住在加拿大的。
(2)由法律和特许保障规定允许进入加拿大的人,包括移民、游学者、留学生、商务者和难民等,这类人员持有允许他们合法进入加拿大的文件,如签证。
所有的申请入境者都有责任回答入境检查官提出的核实和检查其入境合法性的有关问题,并向入境检查官出具他们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任何在检查中有意地出具假证明(包括口头上的或书面上的)或行施期骗手段都属于非法行为,这都将会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无论是一级入境检查还是二级入境检查都是在贯彻和执行加拿大移民政策的方针,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帮助那些能促进加拿大的贸易、商业、旅游、文化、科学和国际交流的人员顺利入境。 (2)保证所有申请人入境者(无论是长期居留还是短期居留)符合没有任何违反加拿**律的行为的入境审批要求。 (3)促进加拿大各地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4)维护加拿大社会的卫生、健康和安全。 (5)杜绝从事犯罪活动的人员进入加拿大国土,以维护和促进国际社会的安定和和平。
入境检查的一般程序
加拿大的入境检查由一级检查和二级检查构成,检查的过程即是加拿大入境关口检查官确定入境申请者是否允许进入加拿大的过程。一级入境检查官由代表着加拿大移民局、海关、农业部、保安部等部门的的海关官员组成。如果在一级入境检查中被确认是有权利或允许入境人员,则不需进入二级检查处,二级入境检查官则主要由移民部门的官员和海关部门的官员组成。
一、一级入境检查的一般程序 1.一级入境检查官的职责。 作为执行一级入境检查的加拿大海关官员,主要具有如下的职责: (1)向申请入境人员提出各种问题,并根据其回答的问题和所提供的入境文件材料确定其入境许可性。 (2)确定和判断申请入境人员的移民可能性。 (3)如果确认申请入境人员不需提供进一步的文件材料或进入进一步的检查,可允许其入境,并通知该入境人员在加拿大允许逗留的期限,并根据需要在其护照上盖章。 (4)根据加拿大移民法,将需要进行二级入境检查的申请入境人员送往二级入境检查处,这些申请入境人员包括登陆的移民、被加拿大移民法规定不允许入境的人员、其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有可疑或不合法之处的人员、加拿大官方语言(英语或法语)极差而不能回答问题者或拒绝回答一级检查官的问题者,以及被美国或其他国他拒绝入境而被退回到加拿大的人员等等。
2.一级入境检查的判断鉴别准则。 一级入境检查官根据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来判断和鉴别申请入境者的许可性,一方面是根据申请入境者对一级入境检查官所询问的问题的回答结果,另一方面是根据加拿大移民局规定的必须接受二级入境检查的入境人员类别目录。
一级入境检查的询问问题是以尽可能快速和有效地确定申请入境身份和个人情况为原则而确立的,它包括六个主要的问题:
(1)询问国籍身份(What is your Citizenship?) 一般来说,这是一级入境检查官询问的第一个问题,通过询问这个问题,一级入境检查官可筛选出那些具有合法权力而进入这个问题,一级入境检查官可筛选出那些具有合法权力而进入加拿大的人员,如加拿大公民和美国公民以及一些与加拿大具有免签证外交条约的国家的公民。另外,这个问题也可帮助一级入境检查官区别出哪些是需要护照或签证才允许进入加拿大的入境者。一级入境检查官通过询问这个问题来减少被送往二级入境检查的入境者人数。
(2)询问住址(Where do you reside? Or Where are you living?) 通过询问入境者的住处,一级入境检查官可将加拿大的永居民从入境者的行列中筛选出来。当一级入境检查官确认对方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会马上问一个补充问题:"你离境多长时间了?(How long have you been away?)"如果一个申请入境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在一个12个月的时期里,离开加拿大的累积天数超过了183天,则他必须被送往二级入境检查处。因为加拿大移民法规定,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每年至少必须在加拿大居住满183天,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而离境超过183天,则会自动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另外,询问住址的问题也可帮助一级入境检查官确定其他入境申请者的护照和签证的要求。
(3)询问入境加拿大的原因(What is the purpose of your trip to Canada?) 一旦加拿大一级入境检查官通过上述两上问题确认要求入境者不是拥有入境许可权利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时,则必须确定申请入境者要求入境的原因,并且要考虑是否需将其送往二级入境检查者要求入境的原因,并且要考虑是否需将其送往二级入境检查处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如登陆的移民或初次入境的留学生等是必须要进入二级入境检查的。
(4)询问是否有在加拿大找工作的可能性(Do you intern to be employed while in Canada? Or Do for intend to look for job while in Canada?) 因为加拿在移民法规定,外国学生、旅游观光者和旅游探亲者等均不允许在加拿大找工作,这是为了保护加拿大本国人的就业机会。因此如果一级入境检查官发现不允许在加拿大工作的入境者有在入境后找工作的意图,则会将其送往二级入境检查处。
(5)询问在加拿大逗留的时间长短(How long do you intend on staying in Canada? Or How long do you intend to stay in Canada?) 一级入境检查官只有在入境者的签证上没有明确注明在加拿大逗留的期限时,才会询问这个问题。如在美国留学的外国学生持有加拿大的旅游签证,申请入境加拿大旅游或访友。或者一级入境检查官对申请入境者在加拿大逗留的期限有所怀疑时,也会询问这个问题,并有可能将其送往二级入境检查处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如申请入境者的护照很快就要过期了,但入境者却打算在加拿大逗留超过护照有效期的时间。
(6)询问姓名(What is your first name? What is your last name?) 如果一级入境检查官对申请入者的身份有所怀疑,他就会询问入境者的姓名,以此判断其姓名是否和其所持的护照和入境文件材料上的姓名一致。 当然,一级入境检查官还有可能进一步询问一些其他问题,以保证入境者的情况确属加拿大允许入境的人员。如询问申请入境者是否有过犯罪前科等(Have you even been convicted of a crime or an off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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