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德国16个联邦州中,5个已经决定征收学费(Studiengebühr),5个反对征收学费,还有4个联邦州仍在观望,剩下的2个联邦州实行“第三条路”。根据《南德意志报》报道,正在观望中的四个州大部分已经实行超时学费制度。
黑森州:目前该州仍不存在针对第一学位的学费征收。预计州政府可能在05年年底作出征收学费是否合法的决定。
目前黑森州高校实行的是超时学费制度。传统专业(Magister, Diplom学制)超过正常学时5个学期的需要交纳每学期500欧元的学费。超过6个学期的则须交纳700欧元,超过7个学期以上的每学期交纳900欧元费用。对于正常学习时间在7个学期以内的学制(如Master等),则需要从超时的第4个学期起交费。同时第二学位须交纳500欧元每学期的学费。从2004年夏季学期开始,黑森州高校征收每名学生每学期50欧元的管理费用。
图林根州:在该州政府直到2009年的执政期间,该州将暂时不引入针对所有学生的学费征收制度。
但从2004年秋开始,该州也已实行了超时学费制度。超过正常学时4个学期以上的学生须交纳500欧元每学期的费用。
萨克森-安哈尔特州:该州政府已经表示赞成征收学费。但具体的引入时间将在对其他州进行观望以后再定。
目前该州同样实行超时学费制度。超过正常学时4个学期以上的学生须交纳500欧元每学期的费用。目前该州高校没有征收管理费用(Verwaltungsgebühr)。
石勒苏伊格-荷尔斯坦因州:该州目前由红黑两党联合执政,州政府决定在对实行学费制度的萨克森等州进行观望后再行决定。
目前该州尚没有实行超时学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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