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Rosenblatt律师事务所举办以“就业年龄歧视”为主题的早餐会,驻英国使馆经商处应邀派员与会。
3月初,英国贸工部向议会提交了“2006年就业平等(年龄)条例”(the Employment Equality (Age) Regulations 2006)。如果被英国议会通过,该条例将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效。随后,英国咨询调解与仲裁局(ACAS)将发布条例实施指南。
该条例涵盖了就业与职业培训领域,禁止直接或间接的非法年龄歧视,基于年龄原因的不公平待遇,其主要内容包括:1、除了正常退休外,取消不公平解雇和裁员的年龄上限,赋予老员工与年轻雇员申诉不公平解雇或者要求裁员补助的同样权利。2、取消法定病假、法定产假、法定收养和法定父权应享有工资待遇的年龄限制,对所有员工将一视同仁。3、取消法定裁员的最低和最高年龄限制等。
该条例的出台背景是,过去100年来,英国人口变迁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新生儿死亡率下降和居民预期寿命的延长,英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约40%的英国人口年龄为50岁以上,而年龄歧视对老年人和年轻人的影响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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