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将评选产生20名留学人员创业奖获得者,表彰他们在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
北京市人事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对评选相关事宜做出规定。
《通知》称,在北京地区创业工作的留学人员都可参评。评选的具体条件包括:一、在科研领域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二、在重大项目和高新技术的引进、推广或运营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问题;三、通过专利或开发新产品,替代进口和填补国内空白方面成效显著;四、在银行、保险、证券业和国有大型企业中工作业绩突出;五、创办的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显著。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北京市人事局、科委、教委、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人事局收报推荐人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获奖者报市政府审批后,将向社会公示。(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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