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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落户不受地域限制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22 字体: [ ]

本报讯 (记者 于杨)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出国留学人员档案管理信息发布会上获悉,出国前将档案归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管理的个人,取得一定学位归国后,经双向选择并落实接收单位者可以不受地域限制落户。

根据有关规定,获得国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出国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经双向选择并落实国内接收单位后,可凭有关文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工作派遣和落户手续,档案也可按照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记录留学经历后办理档案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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