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太原市人事局获悉,为吸引和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省城创业,太原市出台了《关于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并创业服务的暂行规定》。
今后,只要海外留学人员到太原市创业服务,就可采取在任兼职、创办实体、技术资金入股等方式;在参加太原市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市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评选及各类奖励活动中可以优先;可申请国家、省级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资助,获得市政府留学人员创业资金1∶1的配套资助经费,用人单位也将按1∶1的比例给予资助;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高级留学人才,如所学的专业和具有的专业技能符合政府机关某些特殊岗位的要求,可担任政府科学技术顾问或聘用为政府雇员,给予优厚待遇;留学人员除享受规定的有关待遇外,用人单位还将发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子女的入托、入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的原则和留学人员的意愿优先给予照顾和安排。同时,设立了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留学人员的科研启动、短期回国讲学、技术服务、学术交流、项目合作、住房补贴和奖励等。
作者:剑贞 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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